第二百四十一章 带儿子进洞天(2 / 4)

村里村外,田野山上,石头缝,茅坑,乃至屋顶和院墙上,但凡有枸桃的种子在,一不留神就会长出两米多高的树苗来,让不少人家恨的牙痒痒。

而且枸桃很难清除,即使砍断树干、挖掉树根,只要有条须根存在,第二年照旧会发芽长出来。

但是呢,也不是没有半点好处。

构树的树叶有股子特殊的味道,牲口喜欢吃,而且营养还不错。

每当苋菜、红薯藤吃完了,又打不到猪草的时候,养猪的人家就会摘构树叶子喂猪,只不过猪常常不够吃,摘满满一筐叶子回去,猪一顿就给干完了。

这东西不仅猪爱吃,牛和羊,甚至是兔子也喜欢吃,是很好的天然饲料。

“唉,先留着吧,虽说长起来容易泛滥,但咱最不怕的就是这个了。”

看周围没人,陈凌还拔了两棵小树苗丢进了洞天之中,准备有时间就培育一番。

以他现在对洞天的掌控,能在其中任意划分地块,互相隔断区域,自是不担心它在其中到处生长,导致泛滥的。

“据说构树是不可以嫁接任何果树的,我倒是想试试。”

构树的顽强生命力,很让陈凌眼热,“要是既有这种顽强的生命力,结的果子又好吃,那就好了,而且在国内只要够好吃的话,这样的树也完全不怕它泛滥。”

心里琢磨着事,连老丈人带着小姨子采药回来了,他也没注意到。

快中午的时候,把羊赶回羊圈,去农庄后面做饭的时候,王存业父女两个已经在柴堆旁边噼了好大一会儿柴了。

“爹,真真,你们回来了啊,今天收获咋样?”

“还行,你把这边承包了以后,都知道你在这边养鸡养鸭的,也没啥人过来山上了,我找起来轻松得很。”

王存业拎着斧头笑道。

王真真则是在柴垛旁边的地上蹲着不断捡拾着木柴里的虫子,捡了就放到手里握着,挪到下一个地方继续捡。

陈凌走过去看了看,是在捡“木欢儿”。

木欢儿是吃木柴的虫子,又叫柴虫、木花,他们这里的土叫法“木欢儿”就是根据“木花”来的。

这种虫子长得和蚕宝宝很像,颜色白中发黄,比较丑陋。

从山上砍回来了新鲜的木柴,堆在空地上,要是这些木柴里面有木欢儿的话,往往就会发出虫子啃吃木头的“沙沙——察察——”的声音来。

它们是天牛的幼虫,和锯木虫是差不多的,但比锯木虫干净,不会往土里钻,口感也会更好。

陈凌记得小时候有村里老人,经常在噼柴的时候,边噼边捡木欢儿生吃,据说嚼起来有点微甜的味道,并不会膈应和恶心,他没尝过也不知道真假。

生吃没吃过,但是熟的他可是吃过,在小时候算得上是难得的美食。

这些小虫子几乎全身是肉,放油锅里煎炸一下,吃起来又香又脆,还带着股子树木特有的清香,越嚼越有味道,恨不得让人咬掉舌头。

“真真,别抠那个了,去打的构树柴禾里找,构树里木欢儿才是最多的。”

陈凌走过去提醒道,而后从厨房提来一个小桶,也跟小姨子一块找木欢儿,一大一小在柴堆翻来找去,小桶里的木欢儿很快就装了一大半,白花花的虫子挤成一团来回乱爬。

听着小桶里面“沙沙沙”爬动的声音,陈凌满足不已,“爹,晌午炸点木欢儿吃,咱们俩喝点啊。”

“喝就喝,对了,光说喝酒哩,我再给你酿点药酒吧,前两天你们支书不是还跟你说了么,说人家领导挺满意……”

王存业拍拍手掌上的木灰,说道:“正好这阵子天麻下来了,天麻泡点酒,那啥桔梗我也能给你酿成酒,就是度数高点,低度数的我弄不成,你觉得咋样?”

“行啊,不过也不用急,过两天我再拉几口缸回来,到时候我帮您,咱们两个慢慢弄。”

陈凌想了想,果酒这东西估计就是一锤子买卖,毕竟价格确实不便宜。

于是就钻进厨房烧饭,炸木欢儿,晌午又把葡萄酒摆出来,就着干脆鲜香的炸木欢儿跟老丈人开怀畅饮。

酒足饭饱后,上楼午睡了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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