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只要有人在场,不管有多少狗,野兽必先扑人。”
这个说法是大家没想到的。
但想想吧,还真有可能。
“擒贼先擒王?”
“呃,差不多也算是这个意思吧。”
大家议论着,然后帮着陈凌和山猫去给野猪开膛破腹。
夏天的猎物。
如果已经死掉了,不尽快开了膛,掏出内脏,很快就会捂臭。
从他们现在的位置赶回冉家寨,起码也得一个半小时往上。
要是半路遇到其它猎物,恐怕又得耽搁。
现在天气又热,翻山越岭的,还是给猪开了膛的好。
当然了,野猴子是例外。
野猴子打了可以当祭品,吃的话,就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了。
有手有脚,人模人样的,吃着膈应。
一般除非它们太过分,没人会拿它们当猎物去打它们。
所以陈凌只是斩了它的尾巴,没去开膛。
开膛、解猪。
喂狗、祭土地。
之后几人才原路返回。
回去的路上,倒是没有再遇到什么猎物。
这也无妨。
打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有的时候,一整个猎队,十来人忍饥挨饿的在山里转悠好几天。
最后可能还是没啥收获。
他们一上午时间,带回去一猪一猴,这收获已经不算少了。
确实。
午后回到冉家寨的时候。
看到他们居然带回来了猎物。
寨子里的猎队简直不敢相信。
尤其听到是赵大海这个胖子找到的野猪群。
最后是陈凌击毙的野猪。
这群人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
“嘿嘿,新手手旺,嘿嘿嘿,手旺。”
赵大海红光满面的笑着,但是嘴角都咧到耳根子后头了,任谁也能看出他的自得。
浑身干巴下来的泥污,也掩盖不住。
陈凌也是说:“运气好,蒙的。”
猎队这些人最看好的是山猫,山猫身材短小精悍,眼神凌厉,还有肤色也像是常在外跑的。
两条撵山狗也是他带的。
要是说他是个有经验的猎手。
寨子里的猎队倒不会太怀疑。
要说赵大海和陈凌嘛……
一个是大胖子,一个是细皮嫩肉,气质温和的小年轻。
一点也没有猎人的老辣,眼神一点也不凶。
这怎么让人相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