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说面前不需要试探,一出手便是绝杀。
“好烈的风!”
魔钢面具之下,来斯特眼睛一亮,久违地感受到了身位战士的一腔热血,
寸风作为一个物理剑客并无任何魔法天赋,却能以剑刃之风调动风元素心甘情愿化作杀人剑气,单论这一手就足以让寸风超脱剑术宗师的范畴,跻身超凡。
眼看不为所动的帝国大统领就要被剑圣一剑斩杀,观战者屏住呼吸,心跳仿佛慢了一拍,有的人更是喜形于色,显然早已对高高在上的帝国大统领有所不满。
“嘤嘤嘤!
清脆的剑鸣自交战地响起,下一个瞬间,一道潋艳血光如同一轮血色残月一般后发先至,血色剑锋自下而上迎向疾风剑气,呈十字状与寸风的大太刀相撞,发出金铁之音,
这一瞬间,寸风看到的是由尸山血海组成的埋骨地。
无法承受两人的力量,两人所在之处土石崩裂,扬起一片尘土。
气势汹汹的剑风竟是一触即溃,连带着大太刀也被魔钢长刀一刀荡开,寸风架着刀连退五步卸掉冲击,来斯特则是从容不迫地在原地收刀,动作甚至都与一开始一样,没什么变化。
观众席上弥漫着死一般的寂静,第一回合,同样用长刀的两人就体现出了绝对的实力差距。
“那个诺克萨斯人到底是什么怪物?”
“他是什么时候出刀的?我不太懂,难道不是剑圣占据了先手吗?”
“是兵器上的优势吧?一看那把血色长刀就不是凡物……”
“可剑圣的斩风太刀也称得上是宝刀吧?”
与外行人和技艺不精的内行人不同,特殊席位上的贾克斯一眼就看出了关键所在。
寸风在借势,借的是飘渺风势,来的快去得也快,而来斯特是在运势,运的是自身积攒了几百年的煞气之势,凝而不散,恍若实质,又岂是风势可挡?
煞气本就磅礴,再搭配与煞气相配的某种杀人刀法,来斯特这一剑在拔刀中完美运用了自身的势,若不是自己提前打了招呼,恐怕这一剑之下,寸风根本就没有撤步的机会就会被一刀两断。
果然,剑道的尽头无非噼刺斩,已无技巧可言,人剑合一之后的天人合一才是绝对的分水岭,能深刻理解并运用自己的“势”才能超凡脱俗,抵达另一个境界。
在贾克斯感叹的时候,寸风低下头,单手握刀的右臂还在微微颤抖,虎口渗出血丝,手心发烫,如被烈火灼烧。
差一点,斩风太刀就要脱手而出,成为他毕生的耻辱。
那一剑的惊心还历历在目,剑技不输于自己,剑势和力道也都被眼前的男人绝对压制,此时此刻,面对这个男人,他甚至都不敢出第二剑,就好像自己出第二剑的话,会成为那尸山血海里的一具枯骨一样。
除非他能突破自身瓶颈,达到从心所欲地掌控疾风的地步,不然的话他只能是自取其辱。
这样的对手,已经超过了他想象的极限,绝非人力能达到,任何平庸的招式都只是在浪费时间,难怪在一开始来斯特就要他拿出最好的状态。
此时此刻,寸风甚至很卑劣地庆幸自己的老师贾克斯提前跟眼前的怪物打了声招呼,不然的话,他肯定会死在刚才的拔刀之下,死的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