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嘴唇蠕动着,想要说些什么:她不是故意嘲笑人家的口音,就是、就是被这个菲佣,哦不,是菲姐的盛气凌人给气到了。
这才——
“这位同学,真是对不住。”
就在赵乐乐搓着手指头,极力组织措辞的时候,刚才那个清脆的女声又响了起来。
她看着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穿着c家的最新款夏装,名媛范儿十足。
人虽然看着像个高贵的大小姐,开口却极为“平易近人”。
她挂着得体的浅笑,柔声对赵乐乐说,“我家菲姐刚来内地,不太懂这里的规矩。”
“失礼之处,还请见谅!”
一边说着,一边从背包里取出了一个包装精美的口红。
“同学,一点儿不值钱的小玩意儿,送给你,请你不要跟菲姐计较。”
赵乐乐更加傻眼了。
她不认识那个口红的品牌,但只看包装就知道,应该很贵。
李梦君更识货一些,轻声说了句:“d家的999,还是港城的专柜货!”
赵乐乐:……什么d家,什么999?
不过既然沾了一个港城专柜,应该不便宜!
赵乐乐家不算穷,父母都是双职工,但也没有达到可以随意用名牌的地步。
在这个年代,化妆还没有那么的普及。
尤其是在人们传统的认知里,学生的主业是学习,学生就该有学生的样子。
这个学生,包括大学生。
作为爱美的女孩子,赵乐乐偷用过妈妈的口红,但从未有过属于自己的化妆品。
更不用说这种看着就很贵的港城货。
“不、不用了!”
赵乐乐赶忙用力摆手,无措的说道,“本来、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你快收回去吧,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我不能收!”
大小姐的笑容愈发明媚,直接将口红塞到了赵乐乐的手上:“拿着吧,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
“我还有好多呢!而且,这些原本就是我给室友们准备的见面礼!”
说着,大小姐就又从背包里拿出了两支口红。
一支塞给李梦君,嘴里还不忘介绍:“同学你好,我叫傅思敏,半个京城人,半个港城人。”
饶是李梦君有些见识,也被傅思敏这个大小姐的做派惊到了。
这可是d家的经典口红,一支就要上百块啊。
而这个时候的人均工资也才三四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