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块钱,都抵得上一个双职工一年的收入了。
他们老家的房子,一套也才三万出头。
这么多钱,就被傅思敏随意的拿在手上,还一点儿都不心疼的用力开合!
自己要是有这么一台手机,绝对会轻拿轻放,绝不会想傅公主这般粗暴。
“……哎呀,我都想什么呢!一万块钱对于我们这样的小市民来说是巨款。”
“可对于人家傅家公主,兴许就是一个玩意儿呢。”
“那什么,傅公主这么有钱,一部手机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那她若是用腻了,需要换新机——”
方丽娜忍不住的畅想着。
她不是异想天开,也不是贪心不足,而是与傅思敏结交后,她总能从傅思敏那得到“小礼物”。
有全新的化妆品,也有只穿了一两次的高档衣服或是高档包包。
小时候就没少穿自家姐姐的旧衣服,用隔壁堂哥的旧书包、旧玩具,方丽娜对于“二手货”,也没有那么的排斥。
要知道,人家傅公主送给她的东西,说是“二手”,其实跟全新的也买啥区别。
关键是,这些都是名牌!
有些在内地都没有卖的,只能去港城或是国外才会有!
嫌弃?
怎么会!
再说了,公主也不是总给她二手的,全新的口红,全新的眼影盘……有了循序渐进的过程,方丽娜最初身为天之娇女的骄傲,也被一点点的腐蚀了。.
二手的衣服、包包,她都那么的珍惜,二手的手机就更不用说了。
“公主,你这手机真好看!”
小巧、精致,不是以前的大哥大,也不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下翻盖,而是真正的翻盖手机。
不愧是“掌中宝”,小小一只,可不就是握在手心的宝贝?
傅思敏:……
这个方丽娜是什么意思?
想要我的手机?
大白天的,做什么美梦呢。
这手机是爹地刚买给她的,一台就要一千美金,自己还没有新鲜够呢,怎么会舍得给别人?
不过,想到方丽娜比较好用,自己还需要靠她支撑公主的体面,傅思敏哪怕内心无比不屑,也不会表露出来。
“嗯,这是我爹地送我的十七岁生日礼物。”
所以,意义重大,就算“不喜欢”了,也不能轻易送人。
方丽娜很聪明,自然听得出这种潜台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