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这群人合作,哪怕他们提出了一系列的许诺,他们真的是合适的合作伙伴么?总感觉这是在与虎谋皮。
“快点!”菲斯克呵斥道。
终于,奥斯坦不得不做出最彻底的选择:“我干!我给你们带路,帮你们攻击瑟米加利亚。”
“唉,这就对了。”菲斯克收取凶相,狰狞面容又变得和蔼起来。
虽然哪怕是一直在里加生活的斯特坎德根本没去过瑟米加利亚人的生活地,凭着这些岁月得到的消息,乃至是多年前抓到的战俘供述,里加以及整个拉脱维亚部族、丹麦社区,能估计到敌人是控制着广大区域的部族同盟。
菲斯克见多识广,连强大的法兰克都“掰过手腕”,迅速攻灭新的敌人岂不是正常?能以战争手段迅速解决问题,就没必要花时间和那些人废话。
罗斯部族自起兵以来已经过去了十五年,深究起来罗斯靠着谈判协商解决国际问题是少数,王国始终将战争作为处事捷径。历史证明了这一套效果卓越,菲斯克虽年轻却也征战沙场十多
年,他自然陷入了一种思维定式中——不主动称臣纳贡的就是敌人,就可以杀死。
“既然你是真心愿意合作的,那就好好说一下自己吧。”菲斯克问道。
“说什么。”
“告诉我你们一路上究竟遇到了多少瑟米加利亚人村庄和城市。这样,我就知道哪些必须攻克。这样!”菲斯克挺直身板:“我就能确定正确的道路,助我的过往顺利抵达你的家乡。”
说到此,菲斯克不得不再补充一句:“你会因为充分的贡献得到财富,说不定大王高兴了真的封你为贵族。做了贵族就可以和我们一样,你也不想你的孩子们再在荒野小溪里划船过上一辈子吧……”
有的人并没有特别强的权力欲才财富欲,诸如奥斯坦本人,他是那种小富即安的人物。不过,如果自己这番赌命的举措能为自己的两个儿子,以及年幼的孙子博得一个好未来,可以一试。
所谓瑟米加利亚部族联盟,这些人的领地庞大而松散。
里加当地人面临的主要威胁,是住在道加瓦河(西德维纳河)左岸(南岸)的那一部分势力。
这个时代,叶尔加瓦城还没有建立。它是大北方十字军运动,由条顿骑士团建立的军事据点,并由此发展成一座要塞城市。
现在的叶尔加瓦还是一片被森林覆盖的低洼地,一如它的名字所用的后缀gava。
虽是如此并不意味着当前的地理位置是无人区,
已经有瑟米加利亚人在此居住,虽说只是一个小渔村。
村民面对着利耶卢佩河捕鱼,并在肥沃的河畔区域垦荒种地。
这片庞大区域有着大量的湖泽和森林,树木多是松树,使得土壤整体偏酸性。大规模伐木是瑟米加利亚人做不到的,他们自然聚集在河流与湖泊附近,选择水文稳定区域定居与垦荒,靠着天然河泥为肥料滋养农田,以自己所有的知识尽量令种植的燕麦高产。
因为时代的局限性,瑟米加利亚人手里的麦种品类仅有燕麦、黑麦和荞麦,他们最乐意种植前者。
恰是因为罗斯入侵过不列颠,从麦西亚王国掠夺到大量的小麦。那些富有生命力的麦子都是在阴冷不列颠生存数百年,能被罗斯掠夺的都是耐寒品种。罗斯能在环伊尔门湖地区广泛种植小麦实在是异类,尤其引来的食物便给,客观上给罗斯军带来别样的优势。
不过,战士吃小麦与吃燕麦的区别并不大,最大的区别在于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