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的感觉是比蜂蜜还甜,第一次,拉脱维亚贵族们可以自豪得说自己得到了一场胜利。那么继续与罗斯军队合作夺取全新的胜利如何不可呢?
传令兵索性被留在村子里,各村博雅尔果断召集全村开大会,他们连夜就选定了本村男丁。
拉脱维亚的春耕刚刚结束,农闲下来的人们正想着找些事做以改善生活。
半年前参战的少数人都得到了一些战利品,这深深刺激了村民们——如果可以打仗拿到大笔财富,真正的男人还要老实种地干什么?
得到博雅尔爵位的拉脱维亚贵族有二十余位,他们的背后就是相同数量的村庄。有的村庄其实是多个小村构成的联合体,说是村庄,谓之为小型城邦也不为过。这样的村子往往有上千人口,于当今时代已经算是大型定居点了。
自然也有小型村庄,当地博雅尔拿出五十名男子参战也是可以的。
只是大家必然面对一个大问题,现在正值春荒,召集男子大规模从军作战后军粮问题可如何解决呢?
真的对后勤问题高度重视的也只有罗斯军了,拉脱维亚人经历的少想不得太多,这便自备一些食物,带上自己的武器,于第二天与在村里住了一宿的传令兵向里加
集结。
至少出兵五十人不意味着只有五十人出战,有的大村很清楚只要打赢了就有战利品拿,只要人多就有更多手去抢夺。抢劫瑟米加利亚人没什么不妥,若是能抢到一些年轻女子,就解决了本村一些男人的婚姻问题。
博雅尔们纷纷鼓动自己的儿子出战,以来是在罗斯人面前证明自己是值得尊重的真男人,也是务实的考虑。博雅尔们多半上了年纪,此战不便于一把老骨头去拼杀,儿子正值年富力强,可以作为统帅带着本村的小子们作战。
小村出兵五十,做多的大村出兵可有二百。
各村都得到了国王的命令,他们在大肆制作本地风格的箭矢,借着这一趋势,他们顺手制作了大量的其他武器,尤其是最简单易得的长矛。
给木棍安装一个铁头就是矛了,考量到易操作性,拉脱维亚人的矛多是两个成年人身位长度,他们再学着罗斯人和丹麦人的样子,腰里别着一把铁斧甚至是骨斧,后背背着行囊和一面粗制木盾,扛着长矛排好队陆续就在里加集结。
如此场面是菲斯克始料未及的!
各个博雅尔齐聚罗斯杜马,他们带来的战士们就在城外扎营。
好在军粮问题因为特别的原因迎刃而解,本是里加城内居民(多是渔民)为了帮助未来的罗斯远征军解决部分粮食问题,特别做了大量的咸鱼肉干和咸肉,他们明知道这样是给罗斯军锦上添花
,因为能挣钱大家也就做了。
卖给谁都是卖,这番城市居民就将之纷纷卖给集结的拉脱维亚贵族军。里加的鱼市也几乎被这些人承包,渔获完全不愁卖了。
贵族军通过卖掉本村的新造麻布换来一批食物,他们的布匹较为充沛,于是各博雅尔都公开打出罗斯旗号。素白的麻布上以对角线缝上两条染成蓝色的布条,罗斯旗帜简单易做。
在罗斯杜马内,众人互相交谈一番,菲斯克、斯普尤特和斯特坎德才意识到,这些拉脱维亚村民平日里是深藏不露吗?他们在城外扎营的时候由于比较分散不好估计其兵力,这番各路贵族现身说法,汇总后的大军竟达到了三千之众?
原本菲斯克觉得这些人出动一千五百名左右农民兵就是极限了,看来自己因为傲慢低估了他们的决心和实力。
三千大军,有这实力拉脱维亚在过去的时代何必雇佣丹麦佣兵呢?
“可能这就是一群只会打顺风仗的家伙?也好,反正是沿着利耶卢佩河划船进攻,他们肯定不会走偏。啊!这样,我岂不是像模仿留里克一般,提前预演一下水路并进?”菲斯克毫无疑问成为这次军事攻势的统帅,他对战局充满信心,计划着将胜利所谓献给罗斯王的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