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用尽可能多的船只将之运了过去,接着再调集全部的长船谨慎将战马运到对岸。
虽说仅仅是渡河,由于船只数量还是有限了些,联军在一日之内全部抵达道加瓦河左岸,并未利耶卢佩河右岸。
现在位于联军正南方的位置是一片过分茂密的森林,人员进入其中若是经验不够丰富必然迷路。森林中又散落着大量泥塘,其中处处是腐烂朽木,若是在秋季这样的环境过于肃杀了。
如今正是初夏,气候极为适宜,由于春季融
雪期已过,泥泞的大地恢复干燥,利耶卢佩河畔又成为天然的草甸道路。
已经没必要再令大军集结排队站好了,站在菲斯克的立场,他可不觉得联军里兵力最多的拉脱维亚人可以排成完美的矩阵队形。
他骑着马带着随从们围绕着联军的聚集地兜了一圈,与各村派来的指挥官们做了些交流,就匆匆下达的进军命令。
他向着利耶卢佩河上游举起拳头:“骑兵!我们走!”
于是,三支已经养精蓄锐数月的骑兵队,他们全服武装特别穿戴上洗干净的罗斯战袍。事实上连斯特坎德手下的丹麦人也都完成换装,利用里加本城的纺织印染能力,战士们纷纷在甲衣外面套上素白的布袍,再在胸口以蓝色布条缝上巨大的x图绘。
联军准备了一大批旗帜,以至于菲斯克的骑兵人人挂旗。
马鞍上插着一根轻便的用北欧山杨木制成的木杆,用缴获自斯摩棱斯克的破矛头突击打造出一批骑枪。这种骑枪虽然很劣等,以至于骑马冲刺用它戳中敌人后枪头几乎必断,聪明的菲斯克倒是察觉到它的优势所在——枪头一触即断,省得骑枪把我的骑兵给带下马。
骑枪突袭并非罗斯骑兵优选战术,菲斯克故意这么干只是为了壮声势。
每一骑树立的骑枪都挂着一面小型罗斯旗帜,它在风中猎猎作响,而骑兵们头盔上特别插上的大雁羽毛更是随风摇曳。
没有经过煮
沸脱色处理的亚麻和椴树皮等纺织原料,它纺织的布总是棕黑色调,显得拉脱维亚战士们有一种下等的质感。
反观罗斯骑兵,以及在河面漂着的萨列马岛军和丹麦社区军,大家穿着衣服是一片蓝白色调,在墨绿色森林为主的世界里显得格外扎眼。
而这,也是奥斯坦一行第一次见到罗斯军的集结。
它们还仅是罗斯人的一小部分,可感官上这样大军已经要毁天灭地了。
奥斯坦见过马也见过骑马者,偏偏没有见识过大规模骑兵军团的行动。
一片长矛林与战马共同移动,这些骑兵人手一张弓,马鞍的左右箭袋塞得足够满。
更令他惊异的是骑兵全员配备马镫,如此高级的工具在罗斯根本算不得什么吗?
虽然是随着罗斯军的长船在河面漂,奥斯坦一行的眼睛始终盯着岸上的骑兵,心想着:“我幸亏没有和这种强者为敌。”
很快,骑兵与船队就将后面的拉脱维亚步兵甩在身后,由于利耶卢佩河的河道逐渐变得曲折,那些战士渐渐淹没在森林中。
利用当日最后的白昼时间,快速赶路的联军就已经冲出去很远。
当入夜扎营之际,先锋的骑兵与船队已经和后方步兵拉开了距离。
联军在平坦河畔处纷纷找到合适的宿营地,当下游位置的天空被照得通红,先锋位置的菲斯克由此看明白了那些人的基本位置。
“果然是一群慢吞吞的家伙。”围在篝
火边回望后方,事情尚在情理中,菲斯克对他们仍是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