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泽尔河上,五十艘长船在岸边排成严密阵列,船上战士蓄势待发。
每一名战士穿着厚实皮衣,各个头戴绒帽。
他们将头盔、板甲衣放在穿上,绝大部分武器也如此堆放在自己唾手可得处,唯有圆盾基于传统依旧搭在船舷。每一面盾涂装完全一样,盾面涂一层松胶再撒上白垩泥粉,最后以菘蓝汁水涂抹成蓝色十字。
他们的罩衣上一样有着类似图案,这一切与十字架毫无关系,倒是为了现实考量,留里克愿意称呼罗斯的旗帜为“圣安德烈十字”,以便在法兰克世界继续诓骗敌人,也是在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
但沿着摩泽尔进军,大军高举旗帜绝对不可能再唬住当地人。那些家伙再是愚蠢,被前后劫掠过两次,还会傻傻待在特里尔一无所动么?
留里克并不在乎当地人的死活,正因为从未计划征服并长期管理特里尔以及周边地区,仅将其作为战役期间关键驻军地,那里就算成了焦土、所有村庄焚毁、未来土地抛荒,这对罗斯也毫无损失。
他的坐骑鬃毛长得厉害,骑兵们的战马也多此次,马匹的鬃毛耷拉下来在北风中飘荡,骑兵们插在帽子上的羽毛更是剧烈摇晃。
“大王,看来兄弟们都准备好了。现在风向也利于我们。走不走?”菲斯克就待在留里克身边,他探起那特有的大光头问道。
“你这家伙。”留里克戏谑得白他一眼:“真不觉得冷啊?快把帽子戴上。”
“不了。我的光头最显眼,这样后面的战士就能看清我的存在,骑兵队绝不会出乱子。”
“算了吧。”留里克摇摇头:“理论上进军之路我们不会有危险。但若遇到敌袭,你的大脑袋就是完美箭靶。掩藏的敌人射手会一箭要了你的命!我提醒你了。”菲斯克心头一惊,大王所言很不吉利。倘若是自己的部下这么说,自己就抄起马鞭打过去了,但是大王的说法……
菲斯克麻利得把帽子戴好。
“好吧。”留里克满意得看一眼,“时机成熟,该我们走了。你吩咐号角手,行动!”
“好嘞。”
号角响彻河面,迎在罗斯军面前的是通向山区的河道与河畔通路,蓄势待发的战士们得到命令,水陆待命的大军终于开始征途。
各船喊着号子将收拢的风帆拉起来,他们再以桨叶将船推到河道中,继而排成两列纵队,边借风势边划桨,以约莫六节的高速前进。
在河的右岸,罗斯军骑兵在此排成狭长纵队一样在快速先进。船只的六节航速接近于陆路行动每小时十公里速度,对人而言此乃小步慢跑,对战马而言就算快步走而已。
无论是船队还是马队,他们可以利用整个白天来行军,整体犹豫法兰克军队的耐力使得罗斯军在这方面本就占便宜,加之风向有利、枯水期河流流速极度舒缓、突厥马耐力惊人,这些情况令罗斯军更具进攻优势。
罗斯骑兵队依旧做不到如蒙古帝国军队般日军跋涉八十公里的水平,一日行动五十公里则为正常值。
罗斯军面临一个特殊的麻烦,秋分已过,每天白昼时间都在剧烈缩短,直到萎缩之冬至日的区区九个小时。
特里尔与科布伦茨的直线距离有着九十公里,碍于摩泽尔河在无数山丘中穿行,不得不依托山的走势形成河道,再因为地转偏向力的干扰,使得河道进入平坦地带后,又如蛇一般剧烈扭动身体,如此一来河道硬生生被拉长到二百公里,迫使罗斯军必须兜圈子。
惯于在内河航行的人们早就适应这一点,负责指挥船队的蓝狐对此第三次行动已经轻车熟路,周围的景色也不会令他精神紧张。因为肉眼可见的村子都被劫掠过,当地人除非是大傻瓜才会继续赖在废墟化的村子继续生活。村民定然都逃了个干净,罗斯军继续光顾,只能看到被抛荒了一整年如今野草丛生的麦田,只有耐心去寻找才能发现一些夹在杂草中的麦苗。
骑兵则可利用河道的蜿蜒找寻捷径,船队必须老老实实通过U型的河湾结构,骑兵队直接抄近道跨越之。
无论如何,根据计划全军在途中不遇到任何的麻烦,最快也是出发后第四天的傍晚看到特里尔本城,保险起见抵达目标的日子最好定在第五天,如此可以确保大军以充足战斗力针对当地可能的敌人。
留里克本意也不想再在特里尔浪费体力。
当地人最好早就逃之夭夭而留下一座十足的空城,倘若他们又回到了城市,如果看到夜里那烧红的天空会作何感想?聪明人要做的一定是逃跑吧。
于是,在第一个夜留里克照常下令岸边休息的人们多布置一些篝火,争取将营地正上方的云朵照得红通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