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泽尔河畔继续喧嚣,有关骑兵队将做先锋的消息瞬间传遍整个联军营地。
四支骑兵队,第三、第四队的兄弟们羡慕前两队的精英。
又是他们,每次首战总是他们!
初战胜利的荣誉一定也归了他们。
奉命出动的战士们都在忙着整顿自己的物资装备、照看自己的战马,他们又按照规定从备用马群里牵出一百匹专司驮运。
因为所有战士都在暗暗磨刀,他们都清楚持续的蛰伏即将终止。
骑兵各队也早就做着相应准备,最精锐的第一、第二队,他们奉命进行着更强的武力准备。
两袋箭挂在马鞍上,每一袋插上标准的三十支,也有更谨慎的战士向箭袋里硬生生多塞了些,化作压迫感十足的一袋五十支也不稀奇。
两队骑兵有此愣是能凑出两万支箭!仍有一些备用箭打着捆,恍若一捆又一捆薪柴一般,由后备马匹驮运。
完全是因为留里克谨慎的高估勃艮第人的能力,默认梅茨城废墟已经被敌人趁着冬季占领。
两万支箭的储备,足够罗斯骑兵打一场高强度的战斗,这就是为可能之敌做的「开胃小菜」。
相对于不善大规模使用箭矢的法兰克军队,两万之箭的储备已经算是多得匪夷所思。而罗斯主力当前储备的全部箭矢、标枪,是这「小菜」的近十倍。
罗斯军善箭是因为军队有着刚好的弓,所学习的草原骑兵战术也极为讲究弓马娴熟。有快
马,有劲弓,奈何佩切涅格人长期缺乏碳钢箭簇与坚硬的橡木箭杆。
草原人制造拉距惊人的角弓有一手,他们因地理劣势而难造好箭的短板,到了罗斯军这里啥也不是。
铤装箭簇的后端如钢针一般插入橡木箭杆中,碳钢箭簇淬火后奇硬无比,听闻勃艮第军队的披甲率较高,基于这一情报,本次行动的两支骑兵队干脆全面装备破甲箭了。
阳光之下,菲斯克将硬牛皮马鞍装上自己的坐骑。
经过两个多月的完全休整,战马已被饲喂得膘肥体壮。它才安装新的蹄铁,如今浑身充斥着使不完的力道。
非常微妙的是,罗斯军所拥有的战马几乎都是母马。固然母马的冲劲、耐力都逊色于公马,但马匹一到了四月份就进入繁育期,尤其是公马,它容易变得极为暴躁,非得过了这段时间,待公马对母马毫无兴趣了一切才趋于正常。
倒是母马始终是温顺了,全队采取母马注定使得全队集体性损失一些作战实力,却能保证队伍全年保持几乎恒定的作战能力,两相取舍母马为优。
马鞍已经装好,菲斯克情不自禁好好抚摸坐骑的鬃毛。草原突厥马的鬃毛总是很长,骑兵队一如既往按照北方的习惯,战士给自己的头发梳理出奇怪辫发,给续的大胡子也扎成辫子,针对坐骑,鬃毛梳理成麻花辫也理所当然了。
「已经休息快三个月。姑娘,这一次你又可
以狂飙了。」菲斯克带着笑意轻浮马脖子,他的坐骑好似听明白了,立刻晃动起马头好似做点头状态,还发出嘶鸣,像是做出肯定答复。
「好样的。说不定我们很快会和新的敌人打一仗,我们又要胜利了。」
高壮的菲斯克骑在马背上总显得有一点滑稽。
草原马的肩高平均逊色于法兰克战马,罗斯军有广泛使用母马,情况就更差一点。
队伍中真正的佩切涅格出身的战士从不觉得有何不妥,这群黑头发圆脸的遥远北亚草原游牧而来的人们,他们在身高上也普遍比金发罗斯战士矮一头。
这样的骑兵配置看着有些奇怪,谓之为「巨人骑兔子」过于戏谑了,倒是实战证明骑兵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