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瞬间菲斯克有些动心了,他早就听留里克说过,巴黎对于法兰克非常重要,那是一座繁华的大城,城内一定有着丰厚的宝藏。
“算了吧。”菲斯克掂量一下自己的实力,以及昨晚制定的作战计划:“如果要
攻击巴黎,荣耀还是留给大王吧。我们还是要找到欧塞尔伯国的地盘寻仇。”
“也好。无论如何我们只要南下就一定会路过马恩河,说不定这条河就是。如果你要弄清楚情况,我们到附近攻击一个村庄,抓些村民就能问明白了。”阿洛维斯如此建议道。
菲斯克摇摇头:“不必了。如果附近的村庄拥有桥梁,我们就稍微攻击一下。现在时间还早,我不想在毫无抵抗的村庄处浪费时间。”
“所以,你不打算直接淌水过河了?”
菲斯克再稍稍一想,“既然时间充分,我们向上游搜索看看。我可不想弄得战马浑身泥浆。”
说罢,他大手一挥,军队沿着疑似马恩河的河流直奔上游而去,在突进了约莫三公里,绕过一片森林终于看到了一座规模不小的城镇。
马蹄踏在青苗上,一支军队在农田里列阵。
瞧这威风凛凛的架势,在附近劳作的村民下意识地逃向村子。
布罗迪策马而来:“大哥,怎么办?看起来这个村子有顺利过河的桥梁,打不打?”
“打!当然要打。我们不但要打,你瞧!”菲斯克眯着眼微侧身子,伸手指向远处酷似教堂尖顶的存在:“那里面肯定有金银。咱们都到这里了,什么都不带走也不合适。”
“太好了,我们估计能顺势发财。”布罗迪的喜悦就在脸上。
“抓几个村民恐怕会被吓得不敢说话,如果是询问教士一些都
不同了。不过我们还是不能在这里浪费时间。”
布罗迪听明白了言外之意,他心里有些讶异,不攻击女子修道院是大家觉得做了此事很晦气,针对一般的修道院,除非盟友势力否则赶尽杀绝。他问道:“绕他们一命?”
“我们就是没时间纠缠,如果村民要逃,就让他们滚蛋!我们从修道院搬走一些金银,问教士一些话就走。如果那些家伙不合作,就杀。”
是饶恕还是无情全赖菲斯克的意思,所以,前方的大村并未被判处死刑。
各百人队迅速得到命令,骑兵队开始以作战姿态向着大村前进。
他们如风一般冲到村庄,旋即针对躲闪不急的村民展开杀戮。
此次袭击的确非比寻常,仅仅是在战士视野中的敌人被砍杀、被射击,凡是拖家带口撒腿就跑的人,哪怕那些家伙是在空旷农田上逃命,罗斯骑兵明明可以策马赶上去拦截砍杀,各百夫长、三十人长约束部下的杀戮欲,并没有人对着随处可见的逃亡者追杀。
也确实有战士手痒痒追击了一番,见没有同伴跟着又都退了回来。
到底有多少村民在逃亡?乍看下去这个沿河村庄跑出去了五百人,亦或者更多。
它的确不是一个小村,尤其是核心是一座有尖顶、铜钟的修道院,以及一片足够全军集结的中心广场。
称之为村庄已经不合适了,谓之为城市恰如其分。
此刻,修道院内人满为患,
来不及逃走的村民只能迅速教士们的保护。
所有人从未想到过平静的日子会为某一支撒野的军队毁坏,看起来这支大群衣着很体面,他们为何要在兰斯大主教辖地里见人就杀?人间天国还能变成人间地狱?
就是教士们也没见过这种场面,下级教士们同样需要修道院长的庇护。但现在发生的一切,已经完全超越了院长的认知。
战争、匪徒袭击,这些事情似乎不应该也不可能发生,因为至少半个时间的时间,兰斯大主教区内的确没有发生任何的战争。
绝大多数村民至多活到六十岁,哪怕是从事圣职的教士,生命到了六十岁就已经是糟老头子,能活到七十岁就被认为“因虔诚得到天使赐福高寿”。
于是在这片小地域内,绝大多数村民根本不知道何为战争,他们逃亡仅仅是出于本能的趋利避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