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大事不妙,布赖讷骑士安格贝特带领部下撒腿就跑。
他根本想不到自己败得这么离谱,自知磨蹭一番被敌人追上,只要让那些骑马的诺曼人有精准射箭的机会,自己就要死在这里了。
罗斯骑兵发动追击,布赖讷骑士军赶紧逃跑。
一边是长于耐力逊于短距狂奔的突厥马,一边是短距极速耐力较差的高卢马。仅论快速逃跑而言,布赖讷骑士的部队却有这方面的优势,倘若罗斯军持续追击,这种优势就渐渐消失了。
危难时刻,骑士无暇顾及自己的伤兵。
马匹受伤而被甩下来的士兵,这些人普遍是一种演员。他们仅仅会骑马,想要较为娴熟的马上厮杀还需要较长时间的训练。
受伤的士兵被追杀的罗斯骑兵践踏、砍杀,短时内全部毙命。
罗斯军追了一阵子,奈何那些家伙明显越跑越远,只有神知道继续追击会遇到什么幺蛾子。
突然意识到留里克提醒过“穷寇莫追”,菲斯克又考虑到已经高强度作战十多日,还是战士们的功勋坐骑各自仅有一匹,还是不要逼迫坐骑拼老命。
“到此为止吧!”带队冲击的他勒紧缰绳,待停稳后回身大声命令道。
众将士健壮也都停下来。
他们抚摸着战马因汗水湿润的鬃毛,不少人干脆下马舒坦一下筋骨。
不久,布罗迪策马走进对手,询问停步的菲斯克:“大哥,为什么不追了?”
“让他们滚蛋吧。”
“是因为你觉得追杀懦夫很晦气?”
“那到不至于。”菲斯克耸耸肩:“也许布赖讷骑士已经跑了,他留下了一个大村庄,让我们回去看看能找到多少宝贝。”
“嘁,比起找到金钱,我更想看着敌人血流成河。”布罗迪遗憾地摇摇头。
“老弟,你会有机会的。我们暂且回去,等我们一把火把该死的村庄与堡垒焚烧,再进军也不迟。”说罢,菲斯克调转马头带领部下原路折返。
另一方面,殿后的阿洛维斯等人,他们在乱军中暂且救下了几个战败的弥留者。
阿洛维斯倒不会和本地士兵共情,严格意义而言彼此因各自的主人是敌对状态,彼此也理应是敌对的。再说,即便弥留者是法兰克族裔,伤者就要死了,也许更仁慈的手段是对着要害补上一剑,让弥留者早点解脱。
他仅知道罗斯人中的秃头将军,对于用野蛮手段折磨敌人伤兵毫无兴趣,留下活口在套取情报后,若非还有利用价值就直接干净利落处决。手段是干脆,就是屡屡违背承诺的行为很虚伪无耻。
又一次,他亲眼看到罗斯骑兵站在马镫上,如同步弓手一般,完全以大规模箭雨抛射击败了敌人。他早已见怪不怪,但胜利来得如此简单还是令他大开眼界。
而对于被俘的欧奈骑士、凡尔登主教海尔度因,两人被一路裹挟到布赖讷,亲眼看到本地骑士在箭雨下潦草溃败,无不
震惊得不知所措。
尤其欧奈骑士。
布赖讷的军事力量远强过欧奈,骑士欧德的认知已经根深蒂固,想不到一个比自己强很多的贵族败得如此唐突。“难道我的认知始终是错的?不对劲,是这些罗斯人太强了吧。”
欧奈骑士欧德,他看清楚了作战的全过程,估计到倘若自己是那边的军队,怕是连逃亡的能力都没有。几日之前,自己竟不自量力的主动冲击这群罗斯骑兵,真是自寻死路。
事实上,倘若存在一支兵力雄厚的法兰克重骑兵,他们身披铆接锁子甲并辅以铁片保护要害,战马的主要部位也安装正片的牛皮甲保护,手持超长骑矛想着草原弓骑兵发动正面突袭。只要草原骑兵躲闪不急就是必死无疑的。
只有查理曼能组织起五千名铁甲重骑兵,向着阿瓦尔人的游牧大营地发动强袭并迅速取胜。
菲斯克与布罗迪深知己方骑兵的优势与劣势,哪怕人数占优,也坚决不在战斗伊始与敌人硬碰硬。
角弓近距离发射重箭,并不一定击穿敌人的重装铆接锁子甲,倘若击穿也不过是钢制箭簇扎进一半,在穿透士兵衬里的衣物后,在士兵的表皮制造微小伤口罢了。
奈何法兰克的兵力早已被稀释到各地,布赖讷骑士拥有五十名精锐,倘若一百名这样的骑士同时听从一位王者的调度,就算罗斯军主力来了也难以占到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