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1章 莱茵河上有史以来规模最庞大的一次内河航运行动开始了(1 / 4)

莱茵河口乃至整个低地,这里水网纵横时常面临莱茵河与马斯河的季节性洪水,定居于此的弗里斯人、布拉班特人乃至其他人,没有学会游泳者往往活不到成年。甚至是当地女人也大量懂得游泳,即便基于当地人的信仰,女人面临的限制很种,学会游泳是保命技能,不可不学。

水道将田地割裂得极为琐碎,尤其是乌得勒支城北部的那一片处处小岛的淡水沼泽。

弗里斯人就在无数小岛种植蔬菜、粮食作物,要照看自家农田就必须乘坐小型驳船。尤其是弗里斯族人,他们的祖先本就来自北方,与丹麦人有着亲缘关系。

昔日的杜里斯特港早已是丹麦移民扎堆的所在,当地早已游荡龙头战船或是更敦厚的龙头商船,当地人对那些大型船只并不陌生。

但是罗斯人带着他们如同小山一般的大船来了,当地人对于大船的认知被彻底刷新。

罗斯势力已经在莱茵河口盘踞到第三个年头,以后的趋势也是长期定居,如今的当地人已然见怪不怪。

本地居民本就大规模的懂得游泳与划船,只是三十人聚在一起整齐划龙舟,对绝大多数人还是令人陌生的挑战。

他们只是与北方人接触得较少,鉴于很多人远远看过又听说过丹麦人喊着号子集体划桨,看的多了心里有底,大家不由幻想如果自己也坐在那种船上,应该可以快速学会如何划桨。

只要做了诺

曼人,不必向领主纳税也不必向教士纳税。难道跟着诺曼人一起去作恶就必须下地狱么?

再说,那些人在劫掠的同时也是商人,以教士的说法,一名商人想要上天堂比奶牛钻针孔都难。

这话本来是说骆驼钻针孔来着,奈何当地人从不知有骆驼这种动物,乌得勒支的教士一样不懂,就将经书里描述的骆驼比喻成一种牛。

当年霍里克首领与他的人,在杜里斯特港为所欲为。四年前,那个霍里克战败被杀,难道这就是教士们所谓的“下地狱”?当地人与罗斯人接触得多了,才知道杀掉霍里克者是更强大的罗斯王国,甚至获悉那家伙的死法是被烈火烤成了熏猪,与什么“大天使的惩罚”并无关系,倒也契合“在地狱烈火里被炙烤”的诅咒终局。

他们还获悉,鹿特斯塔德的罗斯总督是由北方大主教埃斯基尔亲自施洗,他与很多贵族又是姻亲关系。

可总督大人最重要的身份就是一个商人。

尼德兰伯国交出的六百名农奴几乎都是弗里斯人,从面相上来看,很难将之与丹麦移民做区分,如果硬要区分,就是双方的语言有所不同,非常微妙的是,彼此实质上交流并无障碍。

弗里斯族人是公元499年开始由日德兰半岛大规模移民到莱茵河口,仅仅250年后,丹麦移民也开始南下。

自己已经拿着罗斯人的薪金给主教大人纳税了,那么给其

办差就不算亵渎信仰。

由于参与的只是划船行动,任务期间原则上不会介入任何战斗,也就不会违反杀人大罪。

他们也并不是拘泥于各种教义的条条框框,以至于活得如同一介俗家修士。因为大规模战争并未导致莱茵河口北部区域的尼德兰伯国大规模人口损失,域外强敌的屠刀杀不到自己的头上,当地人也就不会因悲愤奋起反抗。

与他们不同的是,由弗兰德斯伯爵博杜安派遣来的二百个家伙,他们就是运气好,没有在当年的安特卫普之战被罗斯军消灭。

当年这些农奴甚至还不是如此下贱身份,因为博杜安战败了,为了找补损失故意提高税负,于是领地内的一批农民直接破产。

农奴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命运,给博杜安大人办事或是给罗斯贵族办事倒是也有些区别,至少罗斯人承诺“给我办事管饭”。

一千名划桨手就位,他们或是平静看待任务,或是警惕于罗斯人。有的人只把给罗斯人办事当做跳板,最终目的是乘船进入法兰克腹地,去找寻他们自诩前途不可估量的丹麦王子“无骨者”伊瓦尔。

距离二月上旬的行动还需一些时间,红狐与歌德伦德的海军水手们,他们的阵营里虽然多了一千名划桨手,可惜这些人尚不够格。

划桨不是难事,困难在于三十人可以有条不紊地划桨而不在中途出乱子。

所有人都需要集中整训,期间也

必须用“老带新”的模式,将五花八门的雇员训得可以步调一致。

于是,大量农奴第一次坐上了罗斯人的龙头战船。最初的新鲜感、震撼感很快就为繁重枯燥的划桨训练所盖过去,时间有限,这些人将全天绝大多数时间用于划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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