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怎样的姿势?千年前的罗马人,他们的一般士兵就是以这种姿势接敌,再用短剑刺倒敌人,面对徒步的蛮族屡试不爽。
明明是非常有效的战术,摧毁罗马的日耳曼众部族却没有继承。而继续延续的东罗马,则更加偏爱于重甲骑兵。
几年的时间里,留里克一直用它湛蓝的大眼睛观察着罗斯部族的一切。他毕竟是一个男人,对于打斗之类的事根本就是本能的保有兴趣。
留里克还不知道九世纪的西欧人是怎样参与战争的,他以自己脑海里的理解,觉得就是领主带着微量顾从,领着一群破衣烂衫的农夫,参与到战斗中。他们弄的根本就是一群缺乏组织纪律性的械斗,械斗双方都是这种套路,可谓菜鸡互啄。
罗斯部族和其他的维京部族,明显有着更高的组织性,当然也是相对高而已。
部族的勇士,其个人都是非常强壮的,装备方面也更加精良一些。很明显是因为对于奥丁、托儿这些瓦尔哈拉众神的信仰,所谓战死是成为英灵的最佳途径,任何的打斗,他们都更加忘我。
首领一声令下,所有装备精良的勇士嗷嗷叫就冲了上去,他们不知道恐惧,甚至渴望战死。
这种独特又令人感觉畸形的观念,造就了他们更优秀的战斗性。
可归根结底,他们更倾向于单打独斗。即便奥托非常清楚,部族不能承受大量勇士的损失,所以他乐意通过加强个人的防护,减少打斗中受伤的可能,由此减少伤亡。但奥托终究没有想到,通过某种方法去把所有的勇士组织起来,以强大组织纪律性去面对敌人。
把散兵游勇真正组织成一个整体,在九世纪文明极度黑暗、文化大倒退的欧洲,把希腊、罗马式的经典战术恢复一下,却有其明显优势。
毕竟留里克找到了希腊罗马人和罗斯部族在军事上有着一个共性。
那就是,他们都善于操持船只在海域上突然出现,任何的袭击与打斗都常常发生在海岸、河流不远处。
所以改变就从自己开始,就从麾下十个七岁小孩开始,从源头将他们训练成高度组织性的战术集群。
先组织一个罗马式的百人队!而自己,先担任一介百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