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这座高德弗雷哈根比坐落于厄兰岛的萨克森移民的博里霍尔姆堡垒还要恶心?
只要有了这样的攻城冲车,留里克完全不担心守军是泼热水还是砸石头,顶盖不但能挡住落下的杂物,下端的士兵可以推动冲车本体去撞,亦可拎着双刃大斧去砸墙,敌人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木墙被一点点破开。
不过这样的攻城冲车对于丹麦军队并非完全陌生,按照法兰克人的说法,这种武器叫做“战猪”,靠着蛮力直接撞碎堡垒的大门,这就是一年前丹麦将领斯塔德得以学着法兰克人的模样搞出冲车撞垮罗斯商铺的墙。
只有罗斯军队的另一种武器——强劲的箭矢。现在的丹麦王霍里克对它已经不陌生,去年的那些情报的确是完全真实,只因他今年看到了罗斯军可恶箭矢的真实威力。
罗斯军的士兵们能忍受在海洋里上下起伏中入睡,耳边传来叮叮咚咚的声音一样能无视之入睡。
夜间的站岗的士兵照例进行着轮换,随着时间的推移,短暂的黑夜看起来要过去了,天空变成深蓝色,显然丹麦军队不会发动破晓突袭。
另一方面,就在夜深之际,拉斯姆森将留里克的亲笔信原原本本地送到了丹麦王的手里。
一份奇怪东西成了书写的载体?手感像是一种绢帛,只是一撕就碎。
霍里克王本就心情不悦好似一块石头压住心脏,这下接着油灯看到信件的内容更是急火攻心!
他三两下就把纸张撕了个干净,勃然大怒道:“罗斯王公本人来打我?!那个恶棍还要用我的头盖骨做酒碗!傻瓜!应该是你的头骨做我的碗!”
霍里克王气得圆脸涨红,事情已经非常明了,罗斯人非但不接受任何的谈判,只怕也看出来了自己打算拖延时间的计谋。霍里克放弃了幻想,既然罗斯王公挑衅式的要在天亮后发动进攻,那就打吧!
霍里克不忘对着一地的纸屑再跺上几脚,等着拉斯姆森的脸:“罗斯人要杀了我!而我也想要杀了他们。明日就是决战之日,我们得多准备一些石头、陶罐,就用这些东西把罗斯人砸死。”
听起来这是在询问自己,惊魂未定的拉斯姆森急忙附和:“大王高见。”
“罗斯人真是欺人太甚!你既然进入了他们的营地,快告诉我你的见闻。罗斯人到底有多少兵力,还有他们的武备。”
可拉斯姆森在夜幕下有没有游历罗斯的全部营地,他能看清多少呢?
“罗斯人大概有三千人,很多人装备弓箭,他们有一种平躺的弓,恐怕此物就是他们射击精准的关键……”他嘀咕道。
“还有呢?”霍里克催促。
“罗斯王公非常年轻,只怕连二十岁都没有。这样的男人往往是勇敢的,也通常最没有分寸。”
“这个我可以理解,所以他要杀了我。我就奇怪,我现在不想招惹任何的君主,怎就遭到了这个东方的家伙疯狂打击?”
拉斯姆森嘴巴打颤,此举为霍里克察觉。
“你?你又看到了什么?快说,我恕你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