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商人唱着歌大摇大摆走在北上的商路上,突然就遭遇了“马匪”。
商人们被佣兵和临时的佣工护卫着,他们携带者武器谨防遭遇野兽袭击,却根本想不到竟遭遇来自另一伙儿人的前所未有的打击。
道路并不宽阔,其宽度平均只有约莫五六米,一些狭窄之处甚至让牛车同行都有些勉强,倘若再是遇到树木坍塌,商人武装就不得不抡起斧头把拦路大树砍碎以疏通道路。
如此局促的道路也迫使菲斯克的罗斯骑兵无法展开骑兵冲锋优势,他尽量将披甲的精锐拍在前方,拔出宝剑一马当先,带着最彪悍的二十多骑发动首轮冲击。
更多的骑兵紧随其后,或是长剑在手或是骑枪向前,亦或是举着旗帜彰显自己的身份。
毕竟是局促之所在,骑射反倒能展示强大战力。
大地在震颤,不远处被树林遮掩的道路传来奇怪响声。
刚刚遇到诡异的“大兽”,就像是野兽和人类混了血,商人们使劲揉眼睛大呼不可思议。
多亏了商人队伍里还有来自丹麦的雇佣兵。
“别疑惑!别害怕!那是马!我们见过法兰克人骑过。”
佣兵如此向自己的金主解释,反而加深了误会:“啊?难道这里还有传说中的法兰克人?”
这种事怎么想都不可能吧。
佣兵无奈摇头,故意道:“谁知道呢?也许吧。但若是法兰克人,咱们兄弟可要谨慎起来。”
真是多亏了那群带着私兵家眷逃到内陆地区的韦克舍的丹麦商人,失去财富地位的丹麦商人再不是佣兵们青睐的对象。韦克舍本地商人贵族不仅出得起高价,还愿意交出一些女子作为筹码,只为留下这些南边摸爬滚打很久的老佣兵,笼络后为自己效力。
毕竟对于佣兵,当年龄大了也该好好考虑自己的未来。打打杀杀再战死沙场固然快意,但若能享受安稳生活,有了机会还是要把握住的。
这些丹麦佣兵绝大多数是家中的次子、三子,基于传统他们没有继承权,他们是被家庭、部落逼着自立门户,若非在故乡搞不定稳定行当,也不会将做佣兵作为生存行当。
商人队伍里的丹麦佣兵人很少,一百余武装者里不过才有十多人,恰是他们见到突兀出现的骑兵就采取戒备。
商人们纷纷下了牛车,躲到队伍后方规避,其余的韦克舍人武装者紧紧靠在丹麦佣兵身边。他们的行动算是迅速的,基本的防御阵列已经构成。
圆盾在前构成弧形防线,更多的武装者护着车辆,一双双眼睛盯着前方也盯着树林。
却说罗斯军队这便,菲斯克率部快速突进,当他们赫然看到前方出现持盾的武装者并保持着戒备,各种意义上身经百战的他没有丝毫的犹豫。
“他们是敌人!跟着我杀!”
“先锋!分成两列冲击,绕到他们后方包围!”
所以,菲斯克亲率的先锋部队以尽可能的最快速度冲撞上去。
那可是连人带马半吨种的庞然大物,马匹胸膛又特意挂着铆接铁片的鹿皮甲衣,最是适合冲撞战术。
骑兵的冲击是连见多识广的丹麦佣兵也不曾见过的,他们纷纷以盾抵着身躯,将脑袋没过圆盾,祈祷着诸神保佑自己扛住冲击。但更多的武装者头脑尚且一片空白,战斗已经爆发。
菲斯克直接以剑劈砍多人,有的战士直接骑矛戳穿敌人,就如训练时那么简单。
这里更是有骑射手,他们贴脸射箭精度无比准确。
韦克舍商队的武装者根本没时间反击,那些骑兵如一道闪电一溜烟冲过去。而那也只是多一波攻击,只因更多的骑兵蜂拥而至。
真是前有狼来后有虎,罗斯骑兵前后夹击,逼得一些武装者只能向林子里逃遁。
可是罗斯步兵参与战斗并加入到追杀,就如同打猎一般,短木弓、反曲弓和十字弓肆意射击,战斗迅速结束。
那些丹麦佣兵固然勇敢,也很有职业道德地战斗到最后,奈何他们的盾阵被骑兵撞垮了,之后便被骑枪纷纷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