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侄子阿斯卡德虽只有十三岁,他已经足够高大,剩下的就是期待他在几年内长得足够高而壮。
见到这位侄子,一个美妙的想法于留里克的头脑里谋划。
他亲自召见这孩子,房舍里没有外人,仅有留里克在此静静等候。
穿着厚实的阿斯卡德很高兴能与叔叔亲密地说说话,至于叔叔要谈及什么,大抵已经能猜到。
但论年龄,留里克与自己的这位侄子相差不过九年而已,在旁人看来叔侄二人但从面相而言都很年轻。
年轻是真的年轻,所经历的事情可是很多老者一生为未曾经历的。
甘愿默默无闻做一辈子的渔民农夫?还是拿起武器去远方探索征战寻找发财的机会?
很多的勇者选择了后者。
却也不可否认的是,选择征战之人,要么穷得就剩下一条命这才放手一搏,要么已经有着大量财富意欲组织更强大的力量去远方攫取更大的利益。
罗斯期初属于前者,现在便是后者。
年轻人孤身一人通过侍卫岗哨,他得享宝剑不离身的礼遇,以年轻勇士的形象走进国王准备好的房间。
他慢慢推开门,摘下自己的绒帽,右拳敲一下自己的心脏又绷直身子行礼。
“大王。”
略昏暗的油灯照得清楚年轻人的脸,留里克满意点点头:“来的正是时候。不必叫我王,称我为叔叔即可。”
“是!叔叔……”
“这就坐吧。此地无外人不必拘礼,我们抓住这个机会好好聊聊。嘿嘿,好好聊你的事情……”
“我的事情?”懵懵懂懂的阿斯卡德毫不犹豫觉得叔叔似要为自己选一门亲事?想到这儿,真是又羞涩又兴奋。
他快步走近留里克,立即盘腿坐在皮垫子上,隔着摆满蜜饯、肉干的木桌与叔叔相对。
“先喝点热麦酒,暖暖身子。”
“好吧。”
喝了温酒,阿斯卡德舒坦不少,愉悦的情绪写在脸上:“叔叔,究竟是什么大事。”
“当然是你的大事。”
“诶嘿?莫非,叔叔是打算……给我许一个女子为妻。”
“哦?你居然这么想?”留里克勐然一怔,他本没这么想,这便揪住胡须捏起来略有所思:“并非不可以。不过,我的侄子天生贵胃,平凡的农妇可配不上你。”
“如果……如果是附近村庄博雅尔的女儿,我其实愿意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