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是孩童也知道罗斯人今年要干什么,一切皆因去年秋季蓝狐在自己的封地停驻了几日,与贵族们聊聊天,卸下一些百战老兵,故意展示一番战利品。
整个冬季约塔兰人都在磨刀霍霍,而今各个贵族已经按照去年的约定,先是通过内部的“竞技”选拔出最有力气的壮士,再将集结后的大军亲自带到河口处驻扎静候。
河口的荒地青草摇曳,此刻大量的简易棚屋已经建好。
千名战士在此等候,各贵族凑在一起终日吃烤鱼喝麦酒,连续的等待令人心烦意乱,而今,一切的烦躁荡然无存。
……
舰队就在河口。
胖子红狐眯着眼,他看清了最近的村庄,更看清了本该空荡荡的河口荒滩多了大量帐篷。
“哥,那是什么人?”
“他们?依我看,那些家伙很好落实了我的决意。哈哈,都是勇士!”
“要跟着我们去打仗?比预想的更多。”
“当然。哈哈,一千人……”蓝狐大笑一阵子,狠狠攥紧拳头:“只有神知道他们到底集结了多少人。抢劫的机会……我看这群家伙丝毫不愿错过。”
蓝狐估计他们集结了更多的人,事实完全如此。
舰队平安登陆,衣着整齐的罗斯军队已经登陆立即引起轰动。
放眼望去到处是身穿素白长袍的战士,点缀的蓝色条纹和飘扬的旗帜更加强了这种统一性。
反观集结完毕的约塔兰战士,大家各备衣服,各备甲胃,武器和船只皆是自备的。
仅有少数人拥有锁子甲,哪怕是披着用野猪皮革所致硬皮甲也是少数。
当贵族选拔勇士的时候,谁的力气大,谁善于奔跑,优秀者从军,至于甲胃并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
于是,简单的布衣皮衣下是纹着的狰狞条纹,个别人脸上也有刺青,很多人宁可在战斗中赤膊上阵。他们,就是最传统的维京人!喝下奇怪的蘑孤汤,变身狂战士。
罗斯军行伍整齐看呆了几位贵族,当蓝狐带着自己的伙计们与他们召开军事会议,谁会露怯已不必怀疑。
军队都组织好了吗?武器也准备好了吗?长船修善完毕了吗?
他们皆点头称是。
“那么,你们各方都带了多少人?”
现在,是五位贵族的表演。
“折骨”戈姆,以伯爵身份出兵五百。
“结巴”哥松德男爵,出兵二百。
“大脚”巴达尔、“断牙”塞德里克、“弓手”埃里克,三位男爵做过商议,出兵便要讲究个公平,也要考虑各方的年轻人对发大财的渴望,遂商议后各出兵三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