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8章 道路管理权(4 / 4)

刘浮生说:“可以的,这也是我想向各位常委汇报的事情之一,我和潮江,暨阳,江头三市的领导,共同研究之后,一致认为,可以采取公私合营的模式,选择愿意出资的私人企业,与地方政府共同修建公路和铁路。”

“潮江政府,将以公路与铁路的运营权作为酬劳,约定承包年限,使企业回收成本,并产生盈利,等年限到期之后,潮江三市再共同收回道路的运营与管理权,这样一来,既能解决资金缺口,又能最大限度的,调动民营企业的积极性,也算给省里和国家,减轻了负担啊。”

唐少英点头说:“这个办法不错。可是,刚才我留意到刘书记说的,等合约到期之后,将由潮江三市收回公路与铁路的经营管理权也就是说,这两条路的所有权,与省里无关了”

刘浮生正要开口,谢振奇已经说道:“这样也合理啊,毕竟省里没出足够的钱,主要由潮江政府自筹资金与企业达成的合作,经营权最后归属于地方政府,也没什么不妥之处啊。”

唐少英笑道:“这话有失偏颇了,我看,经营权与其归属潮江三市,倒不如直接回到省里,毕竟三市共管这两条路,肯定要出现一些分歧和矛盾。只有把管理权交给省里,才是避免争端的办法啊。”

刘浮生笑道:“唐书记说的也有道理,不过从规划到筹建,都是潮江三市负责的,建成之后,直接收到省里,恐怕有些不妥当吧”

“另外,这两条路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命脉,地方政府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完善和维护路况,如果被省里收回去,我们同样要不断地和省里沟通,岂不是一样很麻烦”

其余的常委们,有些面面相觑。

他们觉得,这两条路的前期运营权,都在投资建设的公司手里,就算收回,也是很多年之后的事情了。

那么多年以后的事,谁又说得清楚现在争论,明显意义不大。

说句不好听的,这事儿和本届的省、市政府领导班子,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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