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克接下来的话坚定了他们的信心:“想想约翰?列侬的歌迷,想想猫王的歌迷,想想弗雷迪?摩克瑞(皇后乐队主唱的歌迷……我想,如果我是他们的歌迷,如果他们现在还活着,哪怕他们已经垂垂老矣,哪怕他们已经不能发声……只要他们举办一次演唱会,那么哪怕是在天涯海角,我也会追到他们的演唱会的现场,不为别的,只为亲眼看到年轻时候的偶像能够鲜活的在看台上出现!”
说到这里,狄克在心里默默的念叨了一个名字——黄家驹……
“狄,你说得没错!”约翰逊兴奋的拍了一把狄克的肩膀:“就是这样!虽然我们已经老了,可是在整个澳大利亚……我们的号召力却依旧是顶尖的!”
“哈哈,没错,我想我们要想办法办一次演唱会了……布赖恩,你还能够坚持四个小时的演唱吗?我倒是觉得,我弹上四个小时的吉他,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马尔科姆?扬哈哈大笑着对约翰逊说。
“哪怕嗓子嘶哑了,我也会把四个小时唱完的!”约翰逊似乎年轻了十岁一样,神采飞扬的说。
他们并不是缺钱,要靠这样的一场演唱会来敛财,实际上他们的cd销量一直都非常的好,哪怕他们接下来什么都不做,也足以让他们能够过上无比优厚的生活,获得无比好的物质享受,然而对于他们这种曾经风光无限的人来说,现在的沉寂,却是他们绝对不能忍受的!
如果说歌迷去参加现在的他们的演唱会,是为了找回以前的一份回忆的话,那么他们举办这次演唱会,同样会是找回他们回忆的一个途径!
给他们出了一个这么好的主意的狄克,成了他们心目中的好朋友,接下来的时间里,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五个四五十岁的大叔,一同交杯换盏的喝了个不亦乐乎,喝到高兴的地方,五个人就带着狄克直接上了吧台,在塞给酒吧的老板一笔小费之后,曾经名震整个澳大利亚的ac/dc乐队开始了自己的表扬!
扬兄弟的吉他功底那是一点都没有放下,贝斯手威廉姆斯和打击乐手路德也同样的保持了顶级水准,在激昂的音乐声中,约翰逊的声音在舞池旁响了起来。
他们唱的依旧是那首shoottothrill——这首歌的歌词格调不是很高,不过酒吧本身就不是什么格调高的地方,这种劲爆得略微有些过分的歌反而是无比的激发出了在场所有人的热情,哪怕约翰逊的声音已经明显的无法变得高昂,勉强高昂只是让他的声音变得嘶哑,可是随着他的歌声,整个舞池开始陷入无比疯狂的节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