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律法下部(1 / 4)

下部律法用时四年半,也是最为精妙的一部。

第一篇,选择。其实就是定了一个人生目标,十五岁必须选择一个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其中有多项选择。

第一个选择,仅限于身份为农籍与商籍。服役,年限两年,因年龄还小所以大多数人,只是去为国家开荒种地,或者军营打杂,洗衣做饭,修补铠甲,建筑城墙,照顾伤兵等等……。不过,农籍者可以选择不去军营打杂或者建筑城墙之类的,但,硬要去做又脏又累,又苦的活,也没人拦住汝,两年期间可以学到很多知识,其实也就是让年轻人去学一些技能,两年之后通过考核,会建议自己适合接下来的人生目标。

第二,从军。

第三,自己开荒种地。

第四,在家种田。

第五,从商。

第六,织布,行医,以及各种国家允许的制作工艺,等等……。如,生产铠甲武器,生产陶器,等等……。不过,有些选项,对性别是有要求的,如,一个男生,去织布这是不允许的。

第二篇,商籍者,第一,服役,期限四年。第二,继续从商。第三,从军,商籍者只有3个选项。

第三篇,奴籍,没有选择。必须服役,年限六年,六年之后有个考核,通过后升为农籍。有专门为了奴隶定制的一套律法,这套律法对于现代人来说无法接受,但,对于古代人来说,勤勤恳恳做事,认真对待工作,基本上都可以通过考核,如,经常存在违法行为,各种不服从管理之类的,累积到一定程度之后,还要继续加一年的期限,之后在考核。在服兵役期间,还有可能会被随机分配去服侍别人,因,士兵在战场上获得了军功,国家要分配奴隶为奖励,其实也是一样的,按照十五岁服兵役的时间,往后算六年,一样可以考核升级,奴隶也不可能一辈子都是奴隶,等年限到期,之前立了战功的士兵就没有奴隶了,还得再次立功才会有。

第四篇,征收。第一,选择从商者,国家强制给自己一些钱去从商,这个钱要付利息的,也不多,相当于借了银行的钱一个意思。

第二,选择制作工艺之类似的,生产出来的东西要统计上报,优先供应国家,也会抽一部分为税收。

第三,选择开荒种地,第一年不用交税收,从第二年开始征收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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