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马镫,没有马鞍,也没有缰绳,他两只手就这么抓着马鬃,不论黑马如何狂奔都没能将他甩出去。
“好马!”
王诚眼睛一亮,他曾听连云堡的老瞎子讲过相马之术,能看出一点门道。
这匹马毛发柔顺,色泽光亮,四肢修长,步伐轻盈,体态匀称,威武剽悍,力量十足,属上等马。
更让他关注的是,马背上那位跟他差不多大的青年,马术是真的厉害,就靠一双腿和一双手牢牢地坐在马背上,几乎与身下的黑马合为一体。
不像他,虽然也能骑马,但绝对做不到像此人这般灵活。
这是他迄今为止见过马术最强之人!
一直绕着跑马场跑了十几圈,黑马速度终于放缓了。
那马背上的青年双腿一把夹住马腹,黑马适时停下。
“好!驯服了!”
“这匹马进来也有几天了,前前后后一连十几人都被他伤了,总算被驯服了!”
……
围在那场周围的众人齐声喝彩。
“老马!赶紧出来!人家把你家的马驯服了,你可得说到做到,分文不取,把这匹马拱手相送!”
这时,有人朝马店里喊道。
须臾,从马店里走出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
他五十岁上下,一身锦衣华服,头上带着土财主喜欢带的高帽子,人还未至,就已经向众人拱手作揖。
“诸位,我老马什么时候说话不认数?既然说过,谁驯服了这匹马,这匹马便拱手相送,那便分文不取!”
老马走到围栏前,朝马背上的青年抱了抱拳,道:“这位公子,此马归你了!”
“多谢!”青年对老马回一拳礼。
老马摆了摆手,笑道:“千里马自然当配少年英雄!”
“这也算是千里马?”
就在这时,一伙人走了过来,领头的那人跟老马的装扮很像。
同样五十岁上下,同样一身锦衣华服,同样头上带着土财主喜欢带的高帽子,不同的是他比老马要瘦的多,黝黑的脸上长了不少癞子。
如果说老马是暴发户,那么这人更像是土老帽,有钱的土老帽。
“四通马店的李前胜来了!”
“嘿!这下有好戏看了,这两位这些年一直在斗,今天看来又要斗上一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