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孙招娣有生以来最高兴的一天。
她准备回去探亲了,这是她几个月以来第一次回家。
这次的探亲对于她来说,可以用衣锦还乡来形容了。
杨军把那辆军车借给她了,她拿到钥匙后,立马去后勤把油加满,为了以防万一,她还多带了一桶油。
趁中午吃饭的时候,她把该带的东西全搬上车,就等着晚上下班就出发。
和她一起回去的还有同村的于时运。
这个于时运是车间里的二级钳工,在厂子里干了快六年了,平时住在职工宿舍里,周末的时候坐长途汽车回家。
当他听说杨军把车子借给孙招娣后,羡慕的不得了。
这几个月来,他亲眼见证了孙招娣是如何一步步崛起的,从无到有,从有到富。
不仅吃喝不愁了,还买了很多新衣服,尤其是听说孙招娣住在厂长的干部住房内,更是眼红。
这不,一听说这次孙招娣开车回去,他顿时坐不住了,立马撺掇孙招娣请半天假,下午就回去。
孙招娣起初是不同意的,但是经不住他诱惑,终于答应下午回去了。
轧钢厂离他们村有二百多公里,车子开了四个多小时才到家。
他们到家的时候,村子里的人还没下工。
孙大山正和一般村民返修农田里的灌溉沟渠。
自从孙招娣去轧钢厂上班后,他俨然从了村子里除了村支书于满山之外的二号人物。
大女儿每次寄钱来,单子都是寄到村部的,上面多少钱,于满山是一清二楚的。
从起初的十几块钱,到后面的几十几十的寄,再加上杨军隔三差五的给他寄粮食和衣服,于满山非常眼红,感叹孙大山遇到了贵人。
现在不管孙大山走到哪儿,俨然成了明星般的人物,村里的人敬着他,夸他有个好女儿等等。
孙大山虽然喜欢听奉承话,但是他心里明白,这一切都是杨军给的,所以,他非但没飘,而是尽量保持低调。
这时,村支书于满山过来了。
他手里拿着个旱烟锅,蹲在田边闲聊。
“大山,这个月你家招娣又寄了多少钱”
孙大山正在用铁锹翻土,闻言,停下手中的活儿,笑道,
“我说于哥,招娣有没有寄钱,你这个支书不知道吗,你怎么还问上我了。”
于满山闻言,闷头抽烟不说话。
他当然知道孙招娣有没有往家寄钱了,汇款单都是送到村部的,然后再由家属领回去,然后再去镇子里的信用社凭汇款单取钱。
他问这句话的意思,没别的意思,就是纯粹的羡慕。
“大山啊,招娣比我家那个臭小子强多了。”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家招娣是二十七块钱工资吧”
“是的,于哥,你没记错。”
“我家那臭小子是三十七块五的工资,比招娣工资还高,可每个月才寄块钱,你说气不气人。”
于满山那个心塞啊,自己儿子比人家工资高,每个月寄回来的钱却没人家的多,这让他这个当村支书的爹在村子里抬不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