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得加钱~(2 / 4)

沈泰喝了一口茶水,去去酒气,询问:“刘小姐,您找我有什么事情?”

奶茶妹轻声说:“沈先生,您唱的那首歌是原创吗?版权在您手上吗?”

沈泰没有否认,疑惑:“刘小姐,您应该清楚这首歌应该不适合女声唱吧。”

奶茶妹认同这个观点,轻声说:“我有个朋友,下个月开演唱会还缺几首比较有特色的歌曲。”

沈泰沉吟片刻,道:“所有版权都在我手上,刘小姐可以出到多少钱?”

他有点低估开店成本,三家店面同时装修,装修费都花了近五十万。

百万现金流,瞬间没了一半。

后续要采购各种设备,每个月一万四的房贷,还有各种人工水电。

特别是网吧店的电脑,一台少说也要大几千。2平的面积,可以容纳八十台电脑,还有电脑桌。

这项开支起码就要六十万。

前几天沈泰初略算了一下,三家门店装修完毕,账上应该还剩48万。

想要开始营业,这笔钱远远不够,他都打算先叫停网吧店项目,等以后有钱再启动。

虽然还有范萍萍,她只是上次留了个电话,后续也没再问,让沈泰主动去找她卖歌,他还没有那么廉价。

做这种市场行情不确定的生意,想要卖高价就得待价而沽。

现在有人主动询问价格,泰哥的马甲可以适当的脱掉一会。

奶茶妹看了沈泰一眼,小心翼翼询问:“沈先生,我知道这么问可能有点冒昧,但我还是想询问一下,您可以放弃作品的署名权吗?”

说完屏气凝神,她已经做好沈泰发火的心理准备,因为她认识很多著名的创作人,把署名权视作生命一样重要。

他们可以卖歌,但绝对不允许自己的作品,变成别人的作品。

可是她要送的那个人,也是港台地区著名的创作人,外界媒体纷纷说他江郎才尽,以后只能吃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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