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降了,我们投降了!不要杀我们......”
一个又一个佣兵丢掉武器,举起双手大喊。
能跑的全跑了出去,不能跑的也连滚带爬地朝着林辉面前挣扎过去。
这一刻,林辉在他们眼中不是一个杀人魔,而是生命的曙光。
好像只要跑到他那,就能继续苟活下去。
史密斯眼角不受控制地狠狠抽搐。
看着自己的手下离自己而去,就连那些双腿被打断的,也要爬着离开自己。
一时间,他心里落寞远远胜过了对林辉的恐惧。
能有今天,是靠着他无数次拼命才换来的。
好不容易聚集到的这帮手下,现在他们却要离自己而去。
“混蛋!”
史密斯气得眼珠子都在喷火,根本无法接受这样的失败。
他猛地举起枪,对着几个跑在前面的佣兵直接扣动扳机。
砰砰砰......
子弹立马从这些佣兵的背后打过去,将他们打成了马蜂窝。
鲜血四溅,几个家伙脸朝地,重重栽倒在地。
吓得其他佣兵不是蹲下,就是趴下。
“谁也不准跑,谁也不准投降!”
史密斯已经彻底失去理智,愤怒吼道:“就算是投降,也决不能向卑微的炎国人投降!”
“他们算什么?他们就是一帮童子军!”
“你们的荣誉呢?向他们投降,你们还要不要脸了!”
砰!
突然间,他的膝盖一疼,传来闷响。
就好像石头砸到骨头上,发出的声音。
史密斯一声惨叫,半跪在地上,疼得眼泪都下来了。
他猛地回头,只见一个仅剩下一只手的佣兵,正举着枪托。
不用问,刚刚那一下明显是他砸的。
虽然他看着非常恐惧,脸都白了,但却丝毫没有放下枪的意思。
“法克鱿!你敢打我?”
史密斯死死盯着他。
佣兵虽然脸上满是害怕,但眼神充满坚决:“长官,我,我不想死在这,我想回去,我要回去!”
砰!
当着他的面,枪托再次砸在他的肩膀上。
疼得他差点没倒在地上。
“混蛋,你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