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鬟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连她都能看出,这首诗确实好,“应是近段时间最好的一首诗了,不出意外,今天的入幕之宾就是他。”
兰霜轻轻偏了偏小脑袋,示意丫鬟把这首诗单独放在一边,剩下的也是要看,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是剩下还有更好的诗文,不看完就丢掉,被曝光,那她的职业生涯就完了。
所以,出于谨慎小心,每天的诗文她都会看完,最终才会评选出最好的一篇。
看到最后一首的时候,丫鬟“噗嗤”而笑,这狗爬一样的字,一看就是某个富商、乡绅闲着无聊凑热闹写的,连她这个丫鬟的字都不如。
兰霜也忍俊不禁,可看着看着她整个人都呆住了,呆呆地看着摆放在面前的这首诗,随之,她眼眸泛红、起了泪雾,径直掉下泪来,这首诗仿佛是一位阔别已久的知己,从她光鲜亮丽的花魁外表下看到了她脆弱哀伤的小心灵。
“小姐?”
注意到自家小姐不对,丫鬟顺着小姐的目光仔细看了看眼前这首诗,这一看她也呆了,感觉一股酥酥麻麻的电流在身体里流窜,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手臂起了鸡皮疙瘩,直至此时,她方知晓,什么是好诗。
尽管书籍古卷上也有文学大儒所写的好诗,可这是现场作出来的新作,这又完全不同的感觉。
“扶我起来。”
兰霜掀开毛毯,用锦帕擦掉眼底的泪水,“鸭子坐”的姿势久了,腿麻。
丫鬟反应过来,连忙伸手扶着她从锦榻走下来。
兰霜轻移莲步,行至梳妆台前坐下,她要以最美的状态迎接知己,“去把这位公子请上来。”
丫鬟拿着这首诗,匆匆下楼。
见到兰霜姑娘的贴身丫鬟下来,客人们都很平静,因为没什么悬念,有方旭平这样的举人在,其他人注定只能沦为陪衬,黯然失色。
方旭平侧头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白煜。
白煜很平静,他也知道没什么悬念若是他脑子里那么多千古名作还干不过一个举人,他就可以抹脖子了,丢不起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