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我们商量好了。”
半炷香不到,年轻衙役就在窗户外呼唤。
白煜打开屋门走了出来,看了看衙役们,全都在,没人离开,他还是问了一下,“有多少人愿意跟着本官干?”
年轻衙役赔笑,“我们都愿意跟着大人,不过我们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我雇佣你们,已经是你们的荣幸,还跟我提要求?白煜眉头一皱,“说说看。”
年轻衙役躬着身笑得越加卑微起来,“我们希望可以白字黑字写明,每人每月三两银子,并且大人雇佣我们的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岂有此理!你们这是信不过我啊!我像是会那种耍赖的人吗?白煜转念一想又觉得没什么,他们信不过的是何志余,跟他白煜有什么关系?他白煜还是一口唾沫一枚钉的言而有信之人。
白煜微微颔首,“这样很好,双方敞开心扉来谈,你们的要求本官答应了,为了公平起见,本官也提几点小要求。”
“第一条:你们应当严格遵守本官规定的所有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者,视为放弃所有福利,若是造成任何损失,原价赔偿。”
“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迟到早退者,扣除当天薪资;无故旷工者,罚三倍薪资;消极怠工者,扣除3%薪资。”
“每月上工不得少于二十八天,每月休沐不能多于三天,若生意繁忙,恰逢节假日,应当以大局为重,加班。”
“每天上工时间,辰时初到戍时末(早7点到晚9点,若生意繁忙,应当以大局为重,加班。”
“第二条:解除雇佣关系后,五年之内,你们不得跟本官从事同一个行业,还有存在相应竞争关系的行业。”
“第三条:以上所有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官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