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有人来了。”他招呼着同伴。
其他几名同伴凑了过来:“哦,是杀了巴基逊的那个混蛋。怎么会在这种地方?作为胜利方的佣兵正常来说会在那个城堡里面修整两天才会出发吧?”
“无所谓了,战争结束,已经不是敌对关系啦。”一名同伴摇摇头, 准备回去继续睡觉。
“笨蛋!”这时, 十夫长哥尔卡斯凑过来揽住两名同伴的肩膀,嘿嘿笑道:“那家伙杀了巴基逊,身上一定带着不菲的奖金,所以才会匆匆忙忙地急着离开。怎么样啊,格里菲斯!”
说着,哥尔卡斯看向不远处躺在草地上的格里菲斯。
摘下了鹰喙头盔和铠甲,格里菲斯露出了本来面目,这是一个满头微卷银色长发的青年,有着比女人还要美丽的容颜,此时正双手枕在脑后闭目养神。听到哥尔卡斯的询问,他不咸不淡地说道:
“……随你们喜欢吧。”
哥尔卡斯大喜,立刻招呼自己的部下准备袭杀格斯强夺薪金。
临走时却遭到了卡思嘉的嘲笑:“哥尔卡斯,就凭你是杀不掉那家伙的。”
“我也曾打算击败巴基逊,扬名立万。被那种来历不明的家伙捷足先登,我可忍不下这口气呀。等着瞧吧,那小子的人头归我了!”
说完,哥尔卡斯便带着手下去准备战马和盔甲武器了。
原野之上,青草随风吹拂起海浪般的波澜,零星石块伫立在青草之间,偶尔能看见遍布青苔的古迹残垣。
在格斯看来,这里的景色再美也不能当饭吃。他需要去寻找下一个战场,那里才是最适合他这种雇佣兵生存的场所。
忽然,他悚然一惊,抬头看向旁边的山丘。
只见一伙全副武装的骑兵正从山坡顶端向着自己冲来,那股气势……他们想要劫杀自己,是盗贼!
格斯并不慌乱,他解下挎包扔到一旁,握住身后的巨剑剑柄。一个两个三个……六名骑兵,可以解决!
一名骑兵率先挥舞长剑向着格斯冲来,只是简单的侧身避开直击,格斯毫不犹豫地挥动巨剑将来袭者连人带马斩翻在地。
紧接着他就地一滚避开另一名魁梧骑兵挥来的连枷,任凭连枷边缘将他脸上剐出一道血痕,巨剑从下而上划出一道半圆,将魁梧骑兵握持连枷的手臂直接斩断。
其他骑兵包括主谋人哥尔卡斯都惊讶地在旁边策马盘绕不敢靠近,他们被格斯那不加掩饰的凶悍气势震到了。
山丘顶端,鹰之团的成员们也不再休息,居高临下地看着这场见血的闹剧,议论纷纷。
“喂,丹被干掉了!艾尔的手也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