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翻了翻旅行包,想拿一盒便当来吃,每次出门,唐雪都会为他准备数个饭盒,饭盒里放着炸牛肉饼,炸土豆之类的没什么水分的熟食,他饿了,直接就能拿出来吃,或者有空的话生火,稍微烤热一点再吃。
但找了一圈,才发现发现这次出门带的食物吃完了,水也没剩多少了。
他肚子有些饿,从这儿骑回去,大概还要两三个小时的路程,超市里能吃的东西,早被他拿走了,水也被他搬到了77去。
他记得77还有十几个罐头,正好去那儿坐一会儿,把午餐解决了再回去。
离开超市,骑着自行车绕路来到十里阳光的门前停下。
说起来,上一次回77,还是从城北把唐雪救回来的时候。
虽说那地方住起来的舒适感和大别墅差的远,设施什么的也不齐全,但好歹是他在这个世界睁开眼后,第一眼看到的地方。
有种淡淡的怀念感,就好像是毕业工作之后的社畜,来到了自己读的那个又破又旧的学校,和别人说,你看,我以前就是在这儿读书的,那里的厕所隔三差五就要堵一次,往外屎漫金山。
他在门前站了一会儿,看到了那颗被他削断了树枝的枯树,一个碗口大的横截面,是他在某个夜晚,练习跑酷的时候,用茄木刀劈断的。
把自行车停在3栋的楼下,背着包缓缓上楼。
7楼的楼梯口,他瞅见了被他撬开的水管。
他往前走一步,往右拐,正面就是77,但他看清77的门,脚步却突然停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