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父不慈,子不孝(2 / 4)

这时的小混混,迷迷糊糊的站起,从口袋中拿出来一把小刀,但他的脑袋现在已经一团浆糊,可能已经脑震荡了,刀拿的晃晃悠悠的,与人一样。

找到了新的砖的唐默,拎着砖就抡了上去,终于,小混混倒下了。

将小混混打晕后,唐默做了两件事,首先,他先是摸了一下小混混的身体,这个目的当然不是要教对方登dua郎,而是为了摸对方的钱,并随手拿起了对方的刀。

“如果你够聪明,我无法打败你,而如果你蠢到见到我不可能认出我,我也不会这样做,可惜了,你不够聪明,也不够蠢。”

在心中感慨的同时,唐默举起小刀,狠狠地捅进了小混混的左眼,并手腕微转,让刀在对方眼眶中微微搅动,在确定以现在的技术绝对不可能恢复其视力后,唐默又对对右眼也做出了一样的事情。

这段操作,让外面旁观的不少人下意识的眼睛一痛,似乎被刺的是自己一样。(我在构思这段时,确实感到了眼睛一痛……

值得一提的是,唐默在完成这段操作的同时,还特意注意了小混混飞出的鲜血,保证了不会有血溅到他的衣服上。

去捅瞎这个小混混眼睛的目的,是为了爽(划去……为了防止对方寻仇。

唐默对自己还是有点了解的,他现在放倒了这个小混混纯靠运气,要是这个小混混想寻仇,就算他一个人来,自己现在的身板也不可能打的过,更何况对方八成会找盟友然后一起寻仇,到时候唐默真的可以准备去玩别的游戏了。

所以,唐默不可以让对方能来寻仇,他原本的打算是杀了对方,但害怕这样有闹大的可能(比如这个小混混后面有老大,感觉手下的死是对自己的挑衅,这个小混混有当警察的兄弟……,所以他最后选择捅瞎了对方。

唐默之前没有对小混混说过话,当时的小混混可能以为这个小孩是吓怕了,但其实,唐默当时就开始思考要不要动手,不说话是为了防止对方听见声音,出现意外。

唐默的衣服只是粗布,穿起来十分难受,但很便宜,这个贫民窟的小孩出的可能都是这样的衣服,所以想靠衣服找到唐默,更是不可能。

确定自己没有留下什么证据,也确定这里没有摄像头后,唐默前往商店,继续自己的任务。

因为有了额外的钱,唐默便决定随手买一个防身的武器,而在商店里能选择的武器明显不算多,思来想去唐默选择了一个他挺熟悉的东西,一把剁骨刀。

将剁骨刀藏到背后,唐默将要购买的东西带回家中,这次任务也算结束了。

在任务的最后,唐默的父母最后选择了送唐默上小学,这不是什么良心发现,而是因为政策,孩子上小学后家庭可以申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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