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妈妈,你觉得什么样的话题适合开场?我是不是应该先和他们聊聊最近的那场戏剧?”歌德小姐的声音带着一些忐忑。
“傻姑娘。”哥德夫人斥责道:“戏剧还没开演呢,你打算聊什么?你没看今天早上的报纸吗?你当然应该跟外地来的怀特先生,聊聊我们本地的特产,那位大名鼎鼎的蝙蝠侠。”
“唉,他有什么意思?也不过只是个虚伪的阔佬而已,报纸上不都说了吗?他借着救助乞讨小孩的名义,把他们都带到自己的基地里享乐,真是令人作呕,我听说还有个小孩死了,他可真是……”
哥德夫人赶忙捂住了嘴说:“快别说这样的话了,那不是你这样的小姐该聊起的话题,让那些肮脏的男人们说嘴,还不够吗?”
母女两人窃窃私语着,快步走过了韦恩庄园的院子,从灌木墙的缝隙当中,布鲁斯看到,歌德夫人用手帕捂着嘴上下打量着韦恩庄园,并对他的女儿说:
“要我说,小韦恩才是最好的人选,花花公子?那是最不值得在意的择偶条件,要是你能嫁给小韦恩,我一定每周都去教堂感谢上帝!”
高跟鞋的脚步声渐行渐远,布鲁斯的表情冷了下来,他沿着院子的围墙,一路走到韦恩庄园的后面,避开阿尔弗雷德的视线,身手利落的翻出了墙头。
韦恩庄园的后方也有两个庄园,但因为南区是新建的富人区,建筑没有西区那么密集,布鲁斯走过了一条街道,又转了一个弯,才找到了另一户人家的信箱。
布鲁斯知道,这家的男主人对于油墨过敏,因此,他们虽然订报纸,但从来不看,布鲁斯曾经听这里的报童抱怨过,在送来新报纸的时候,前一天的报纸还留在信箱当中。
布鲁斯左右看了一下,发现周围没人,他伸手撬开了这家人的信箱,将里面的一份报纸拿了出来。
将信箱合上,布鲁斯又走过了两个转角,找了一个没人的墙角,打开报纸,开始细读。
其实也不用很仔细的阅读,因为头版头条就写着一行大字:
“蝙蝠侠?去你的哥谭英雄!”
布鲁斯皱起了眉,再看向副标题,上面写着:“蝙蝠侠掳掠幼童,披上英雄外衣的残忍儿童杀手!”
正文内容非常多,但主要是以顺序时间线的方式,介绍了蝙蝠侠是如何以营救的名义,救出了乞讨的孩子,又是如何带走了他们,并将他们迫害致死的。
其中,按照时间顺序配了四张照片,第一张是他在一个幽暗的巷子里一闪而过的身影,布鲁斯记得,这条小巷和另一条小巷中间的缝隙上搭了一块铁皮,包括那个小女孩在内的三个孩子,以前就住在那里。
第二张图片,是蝙蝠侠站在高楼上的身影,但由于角度和背景的衬托,他看起来不太像是一个英雄,反而像是一个正在找作案时机的杀手。
第三张和第四张图片都是近距离拍摄,能够清楚的看到蝙蝠侠的面罩形状。
蝙蝠侠在哥谭出没了这么久,不是没有报社关注他,也曾有记者冒死在哥谭的夜晚拍摄他的图片,但一般来讲,都会被蝙蝠侠当场抓住,并没收作案工具。
也很少有报社会刊登有关他的新闻,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和一个半夜出没在哥谭的紧身衣怪人打交道,黑帮好歹还是讲道理的,但要是精神病人的话,那就真是有理说不清了。
可这一次,这个新闻占据了哥谭晨报的一整个版面。
这篇文章文笔尖锐、叙述老练、极富煽动性,更重要的是,它准确的抓住了哥谭人的心理——
比起造神,这些疯子们,更喜欢看神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