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下)(2 / 4)

到了几百人的规模,他们往往控制着至少一条走私链条或者有一条完整的种植、提炼和销售的产业链,又或者掌握着一条红灯区绝大多数的产业,一些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在某个地区的某种产业中做到了垄断。

到达这种层次,他们每天所能攫取的利润就已经达到了一个颇为惊人的地步,而同样也产生了饱和。

再向上的,就已经不能够被称为黑帮了,而应该被称为家族犯罪集团,统治哥谭的十二个黑帮家族,除了掌控在他们话事人手中的核心武力,实际上并没有任何需要亲躬的生意,他们要做的,就是遥控这些大黑帮,每个黑帮家族的手下都有几十或者上百个大黑帮,分管着不同片区的不同生意。

法尔科内在建立十二家族的时候,以十二种不同的产业,让他们各自有所侧重。

而法尔科内则高居金字塔的顶端,向所有家族和黑帮发号施令。

在对于这些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当中,布鲁斯发现,哥谭这看似混乱无序的规则,实际上是一个相当牢固的金字塔,财富被从犯罪产业一层层的提取出来,然后再由最顶端的进行再次分配和生产。

在这样的循环当中,哥谭产生了自己独特的生态系统,铸造了全美最大的犯罪产业聚集地。

同时,布鲁斯发现,和他想象的不同,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角度讲,这座城市的产业架构竟然还该死的健康,不论是各层级产业体量的分配,还是所谓的产业聚集地划分,竟然比全美绝大多数的城市做的都好。

随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布鲁斯一点点开始怀疑自己的初衷,因为他发现,哥谭虽然很邪恶,但其实并不贫穷,民众的生活水准也不低,除了很危险之外,这里的人还挺有钱的。

布鲁斯在游历美国的过程中,也曾研究过美国各大城市人们的生活水准,他发现,哥谭这座该死的城市里绝大多数人生活的水准,竟然还超出及格线很多。

布鲁斯在医院的探访过程中,认识了一个从要冲城来的老人,人们管他叫“来福枪”。

来福枪本来是要冲城的人,不过他的女儿嫁到了哥谭,嫁给了一个黑帮的小头目,这个小头目被人恶意陷害,他的女儿也差点儿遭受不幸,接到女儿求救的来福枪,直接拎着一把老式来福枪,冲到了哥谭,几枪就干掉了那些想要陷害他女婿的黑帮成员。

十二家族之一的劳伦家族,看上了这位老爷子的暴脾气和他的好身手,现在他是劳伦家族西区一家餐厅的老板。

和其他黑帮成员不同,这个老头是真的来住院的,他有长期的头痛症,似乎是焦虑症的并发症,于是他的女婿就找了关系把他送进来治疗,目前两个疗程之后,已经好多了。

“哪都一样、哪都一样……”

来福枪抽着一根雪茄,靠在病床上,对布鲁斯说“你以为要冲城能好到哪儿去?人人都住在干净的街道上,家家都有小汽车可开,孩子们都穿着校服去上学?”

他又吸了一口烟,这位老人甚至还有些南方贵族的做派,就像一柄真正的来福枪。

伴随着烟雾,他缓缓回忆道“我认识玛丽的时候,你知道,几十年前的事儿了……那时候,我就是个穷小子,也是赤手空拳在城市里闯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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