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某一天,布鲁斯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他把一个夜总会看大门的黑帮成员打昏了过去,成功让他回家休养,并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工作岗位。
在夜总会做保安就要有意思不少了,这里来来往往的人阶层差距很大,必须有一双慧眼,知道要对谁凶狠,对谁恭维,知道谁能进,谁不能进。
而布鲁斯之所以还会在底层踌躇这么久,就是因为,他需要观察,需要观察哥谭黑帮各个阶层的外貌差别,为接下来的计划做准备。
而在经历过几天工作之后,这里的人来人往让布鲁斯总结出了不少的规律,尤其是外貌打扮方面的。
最底层的混混就跟他一样,戴个墨镜,穿个夹克,穿着靴子,嘴里叼着烟,手上拿着枪,往街上一蹲。
眼睛瞟往左边瞟右边,没事就把枪的弹夹退出来数子弹,一来人,就把弹夹上上去,发出响亮的“咔嚓”一声。
再高级一点的,就是小黑帮的核心成员,但打扮是差不多的,只不过正式脱离了街边混混的范畴,看起来就更有正事干一点。
分辨这两种人,主要靠不同的神态,前一种喜欢乱转眼珠,没事就撇撇嘴,露出一副“你敢找茬我就让你好看”的表情。
而后者,因为已经担任了一些领导职务,但其实总是承担脏活累活,往往是匆匆忙忙的,和人打招呼,还没等对方回应,就已经走过去了,脸上有难以掩饰的疲惫神色。
小黑帮的头目,也有很大的特点,他们的身上会有一些伤疤,因为要到达这个阶层,肯定得流血,他们也有一套或两套正装,但平常不会穿,就算穿出来也会显得比较廉价。
布鲁斯看不出来西装的具体价格,但因为常年身穿昂贵的西装,他能够分辨出对面的西装是不是便宜货,如果是的话,就说明了,他应该是个小黑帮的头目。
到这为止,还是简单难度,靠看就可以看出来,可是再往上那一堆黑帮老大就不好分别了。
从小黑帮头目往上,到十二家族成员往下,黑帮的高层们打扮都差不多,走哪都是一身深色西装,配擦到光可照人的皮鞋,偶尔会戴深色或茶色的墨镜,手里还有雪茄。
来夜总会的时候,往往会开着一辆黑色的老爷车,车停在地毯之前,坐在副驾驶位的保镖头子,会先下车,指挥后面的小弟在地毯旁边站好,司机最后下车,下车一定先打伞,面向车的后方,打开车门。
皮鞋一定比人先出来,在地上站定之后,原地跺一下右脚,左手整一下领带,大跨步往前走,路过门口保安的时候目不斜视,队尾最后一个保镖,留下来检查请柬,登记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