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去了那边好好混,以后记得罩我(4 / 4)

而要在那里扬名立万成为不朽的通灵领主,保守估计你可能需要用斧头砍死最少两万个敌人”

“唔,听起来像个好地方,就像是一场热闹的派对。”

格罗姆因为月神之力的抽离而快速虚弱,他在嘴角咧开一个难看的笑容,在最后时刻,他对布莱克说:

“毁掉我的尸体,一个只会破坏的屠夫不需要被以任何形式来纪念,我也不想在那些行走的尸体中占有一席之地。

就让我永远留在这个离家乡很远的地方。

我会在这群星中默默的看着它,就如一个流放者一样。

把我的故事讲给他们听,但不要以英雄的口吻,不要有任何的美化,我希望他们中不要再出现下一个我。

这把斧头交给加尔鲁什。

告诉他,战歌氏族归他了。当海盗也好,回去祖地也好,竞争大酋长也好,都随他去。

我不是一个好父亲,不是一个好丈夫,更不是一个好领袖。

但我希望他是。”

“喂,请人带话是要给报酬的,更何况我们也并不熟。”

布莱克不爽的吐了口烟圈。

但他看了一眼旁边如山一样的破坏者的尸体,又耸了耸肩,说:

“算了,就当你付过了,安心去吧,在那边好好混,或许以后我还需要你罩着我呢。”

格罗姆没有回答,他的灵魂已被小蓝人天使掐着脖子带入空中,布莱克很不爽的哼了一声,用眼神威胁了一下德沃丝。

忠诚圣杰无奈之下,只能换作公主抱的姿态抱着格罗姆的灵魂升入天空又在翅膀拍打中消失于生死帷幕的边界。

布莱克收回目光,看了一眼已经断气的地狱咆哮,他摇了摇头,伸手抓起格罗姆的脚就拖着他往破碎大地边缘的岩浆之海走去。

一边走,他一边对术士三人组说:

“去,处理破坏者的尸体。

脑袋砍下来给我当收藏品,獠牙送回德拉诺给兽人,眼睛抠出来上交,血肉交给我的仆从吞吃,嵴髓和骸骨抽出来送回纳萨拉斯学院当施法材料。

那团心能一会给你们三个分了。

至于灵魂

封入它的武器里当器灵!

嘁,我可不想把这家伙献祭给无光之海,就它那个大屁股的智慧估计能惹得无光之海震怒当场把我的所有赐福都掳夺了。

这些上蹿下跳的笨蛋真是太烦了。”

说完,布莱克毫无尊重的将地狱咆哮的尸体丢入了眼前的岩浆之海里,目送着这战士之躯如石头一样溅起涟漪又被岩浆吞没。

他知道如果抽取心能的话,他能得到好几团厉害的力量。

但怎么说呢?

格罗姆去了那边想要快速打出名气也会需要这些,让他带过去吧,就当是投资未来了。

“以你的性格去了那边怎么也能快速混到一个‘战争男爵’吧?”

布莱克盯着还在冒泡的岩浆,吐着烟圈说:

“哼,敢让我亏本就再弄死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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