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再看了一眼,目瞪口呆,他不再这几年,欢欢代替他一共演了四部电影,两部电视剧,算是非常高产了,而且其中一部得到了最佳男主角的提名,一部得到了最佳男配角的提名,都是电影史上非常重量级的奖项,虽是提名没得奖,可已经是实绩了。
他就奇怪了,为什么粉丝吹他谈恋爱后演技都好了,演戏突飞猛进,这就很尴尬了。
“吃饭了。”欢欢已经准备好了晚餐,四菜一汤,糖醋里脊,清炒菌菇,蒸了一条石斑,一碗鱼翅和一盆排骨冬瓜汤,都非常清淡温补,这几个菜没有一个是欢欢爱吃的,虽然分别几年,心上人的口味他是不会忘记的。
全是清淡的,适合他吃的菜肴,看着色香味俱全。
装在白瓷骨盘里,令人食欲大动,卖相极好,他都想不到欢欢竟然能做出一桌这么好的菜肴来,“可真是……丰盛啊。”
欢欢先给他盛了鱼翅,这是一名老教授送他的,他一直都放在冰箱里没吃,“你试一试口味。”
他们的角色仿佛对调过来了,当年是他给欢欢盛饭盛汤,期盼着他的回馈,如今是欢欢期待地看着他,眼神亮晶晶的,“好吃吗?”
潘森十分捧场,“好吃。”
这绝对不是敷衍,鱼翅本来就是很好吃的一道菜,他做的也很好,其他的菜肴他都尝了一口,味道都很好,一看是精心学过的。
“我不在这些年,你没回宫殿住吗?”潘森问,如果宝贝儿回宫殿住,就不会学会做菜了,欢欢不喜欢有人来他的私人空间,不会允许家政阿姨上门来打扰他。
“我没回,这几年和阿爹闹了一点矛盾,我也不想回去见他,再说学业很繁忙,要读书,要考证,要做实验,又要教书,还要拍戏,一堆公告,我忙得脚不沾地,哪有时间回宫殿。”欢欢虽是抱怨这几年太忙,眼里却都是笑意,他像是一个温柔又甜蜜的大男孩,第一次谈恋爱,恨不得把最好的都给自己暗恋的人。
频繁地给他夹菜,怕他不够吃。
潘森听着心里复杂,这么忙,还学会了做一手好菜。
“我这么聪明,只要我想学,我什么都能学好。”欢欢认真地看着他,不再别扭地藏着他的心思,“我想等你回来,好好煮给你吃,所以我认真学了。”
如今,他愿望成真了。
小鱼吃到他亲手做的菜,这几年耗在厨房里的时间,总算有了价值,真好啊。
潘森说,“很好吃。”
“我不会天天做哦。”欢欢有点傲慢地说,“你回来了,你还是要做给我吃的。”
潘森失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