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圈发红,眼泪哗哗的。
又急又气,眼泪终于忍不住,涌了出来。
“唉!老子上辈子也不知道欠你什么,竟然遇到你这么个小冤家。拿着!”叶小飞将苹果塞给梁宝宝,身体加速向着那个小毛贼追去。
干小偷这一行的,不单要手快,脚也要快,否则正在例行公事时一不小心被人发现了,一旦跑不快那么便唯有被抓住扭送到公安局的命运。
那个年轻人的脚也很快,他从下车之后,抢包逃跑一气呵成,眨眼的功夫已经跑开了二十几米外,其速度不得不让人咋舌。
对于逃跑能力年轻人对自己可是很自信的,有那么几次他失手了被人发觉后正是靠着他这灵巧而又迅速的跑功相安无事的,所以,这一次这名年轻人也认为自己逃脱了,成功的把那精美的包包收入囊中。
这家伙显然已经在车上踩好点,确定包包里有手机之类的,而且那漂亮妹子身上就穿了个裙子,钞票什么的肯定在包包里。
所以他在保持着高速奔跑的同时稍稍回头看看后面有没有人追来,其实他认为自己回头看是多此一举,照他这速度怎么可能有人能够追赶过来?可是由于职业病的缘故他还是回头看了一眼,一看之下他的一颗心又差点跳出来,就像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看到了一个鬼般。
要知道他之前在学校里也算是短跑冠军的,可是后边那小子居然能跟上自己的速度,那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于是小毛贼开始再次加速,两条腿捣腾的飞快。为了加速,这家伙把大宝剑的力气都用出来了,早晨的那碗板面,还有两个卤蛋的力气全都加上。那身体简直就是安装了一个阿姆斯特朗等离子加速引起的电动小马达,跑得飞快。
速度简直太快了,旁边街道上的行人纷纷侧目。
叶小飞也是把刚才给梁宝宝拉拉链的力气都用上了,始终追不上那家伙。而且心跳越来越快,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
这样下去可不行,必须像个办法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