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 狗屁大仙!(3 / 4)

她不禁心中一松,彷佛是没了骨头一样从炕上滑了下来,直接就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孙晓红最近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甚至都已经快要到了崩溃的边缘了,老话人言可畏,三人成虎啊!

自从王霄出事之后,现在很多人都是明里暗里的喊她丧门星,克父克夫之类的传言更是甚嚣尘上。

也难怪有这些传言,现实她爹病死,然后是傻柱判刑,到如今王霄撞邪,她身边有亲密交集的男性接二连三的出身,要说这孙晓红这姑娘也算是命运多舛,够倒霉的了。

杜蔚国并没有劝她,王洋要拉也被杜蔚国示意制止了,有些情绪发泄一下是好事。

他只是静静的抽着烟,等孙晓红哭了好一会,把情绪都彻底发泄出去,自己慢慢停了下来,杜蔚国这才平静的问:

“孙晓红,你现在给我讲讲,王霄他到底是怎么招惹了这些畜生的?”

孙晓红抽泣了两声,用衣袖擦了一把脸色的泪水,稳定了一下心神,把她和王霄的经历娓娓道来。

她是出生在四九城的,而她爸的老家在辽西的黑山镇牤牛屯,就坐落在医巫闾山的西侧山脚下,老家那边如今还有一个二大爷算是她家的直系亲属。

她爹老家那边非常笃信五仙一说,几乎是家家户户都供奉护家仙,所谓五仙就是胡(狐狸),黄(黄鼠狼),白(刺猬),柳(蛇),灰(老鼠)这五家,是东北那边一直流传信奉至今的五个民间精怪。

而且她爹老家那边也极其盛行出马,十里八乡的但凡有点灾病都要求出马仙和第马来解决问题。

孙晓红她爹并不是第马,只是一个普通的庄稼汉子,年轻时候赶上战乱年代被拉了壮丁。

随波逐流,历经磨练,后来辗转来到了四九城,当上了一名轧钢厂的工人,再后来娶妻生子,也就和老家那边的护家仙啥的彻底断了供奉香火了。

这不是去年她爹病死了,临终前嘱咐她自己想落叶归根,孙晓红是个孝顺姑娘,宁可拉饥荒也要满足她爹的愿望。

这才费劲巴力的把他扶棺回乡安葬,由于她爹是病疫的,所以按照当地的讲究,只能葬在祖坟的最外围,一处偏远的小山坡处。

而她和王霄当时也就住在这个小山坡不远的一处旧房子里,据说是他爷爷的老宅子。

前几天,她和王霄一起请假回乡祭拜一周年,本来一切都挺顺利的,结果王霄当天晚上在二大爷家吃多了几个粘豆包,又喝了高粱烧。

坏了肚子,他就半夜出门随便找了一个避风的雪地方便,刚要脱裤子的时候,遇见了一只小黄皮子。

黑灯瞎火的,这玩意晚上眼睛又是绿幽幽的,手电一晃,更是十分吓人,王霄他是一个地道的城市娃。

以前根本就没见这个东西,惶急惊恐之下,抡起手电一下子就把这个小黄皮子给搞死了。

要不说无巧不成书呢,有时候你就想打也打不了这么准啊!

这不就祸事了,而且用孙晓红的话说,这个小黄皮子的家族背景跟脚还很硬,她后来在当地找了几个出马师傅出来平事,都没好使。

它家是已经有成了气候的大仙了,位份很高,本事也很大,也就是如今祸害王霄的这个。

孙晓红本来以为赶紧回到四九城也就没事了,没想到,这只黄皮子居然这么狠厉,胆大包天的居然敢跟到京城来。

这特么可是不死不休的节奏啊!

杜蔚国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也是有些无语。

咋说呢?如果把王霄和黄皮子放在同等的位置上看,他打死了人家的孩子,人家反过来报仇要搞死他,这属于天经地义,无可厚非。

但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已经算是不同物种之间的恩怨了,根本就无法平等对待,也没有道理可讲。

这个时候就需要执行丛林法则,谁的拳头硬,谁特么就有理!丫的,就看最后谁能搞死谁了!

大仙?狗屁!

虽然不惧,但是杜蔚国还是不由叹了一口气,这种事,说实话,他也不知道到底该咋解决,思来想去。

杜蔚国的最终决断很是简单粗暴,那就是找出这只黄鼠狼,直接弄死它,一了百了!

孙晓红刚才已经说了,它想上王霄的身,无论道行多高,也不可能离得太远,真身一定就在这四九城之内。

至于弄死它之后,会不会还有后续来着黄家的复仇,那就只能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不大了,来一个宰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呗!

王霄可是杜蔚国的手足兄弟,不可能放任不管,他杜蔚国就是王霄的跟脚靠山。

真要是闹到不可开交,没完没了的,大不了小爷就把整座医巫闾山的黄鼠狼都彻底灭了呗!

很难吗?其实一点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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