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八十四章 烧香的(1 / 4)

上午,荃湾,下花山附近,某个僻静的隐秘之处。

「我丢!雷,雷嘿煞神!」

一个卷毛小子,瞠目结舌的看着眼前的杜蔚国,忍不住咋咋呼呼的喊了出来。

这个卷毛就是城市猎人侦探社的孟波,该说不说,这家伙还是有点小帅的。

20多岁,身高180左右,宽肩窄腰大长腿,肌肉也很结实,浓眉大眼,留着一头波浪似的偏分卷发,粤语说得贼溜。

只是这家伙的眼神轻浮,嘴角还挂着坏笑,破坏了整体的英挺感。

自从进门,他的一双贼眼,就不住的瞟向茅爱衣的胸前凸起,直到看见杜蔚国,才收回了视线。

「你认识我」

杜蔚国挑了挑眉,他的语气很平淡,并没有感觉特别惊讶。

毕竟他在港岛不止一次的抛头露面,见过他的人不在少数,孟波他们又是专吃私家侦探这碗饭的,消息灵通些也不奇怪。

「认,认识,煞神爷,我丢,真的是你啊,你实在是太特么英俊了,比我想象的还要年轻,我特别崇拜你。

「嘶不对啊,像你这样只手遮天的大佬,居然找我们做事你该不会是想坑我们吧」

孟波这家伙性子跳脱,胆大包天,同时还是个话痨,说话口无遮拦的,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

「八嘎!孟波,敢跟主人这么说话,你是不是活腻了」

老话说主辱臣死,杜蔚国还没说什么呢,茅爱衣就炸毛了,指着孟波鼻子厉叱。

其实,杜蔚国再三嘱咐过她,管他g叫先生不要叫主人,但是情绪激动之下,她忘了。

孟波扭过头,呲着牙花子,摆出一副自以为潇洒不羁的笑容,混不吝的调侃道:

「安啦!煞神爷不是小气的人,肥波,皇帝不急太监急你是不是看我靓仔,想主动跟我搭话」

孟波也是个中日混血,东瀛占领期间出生的,只不过他老子是华夏人,所以才取了个中文名。

事实上,他是在东瀛长大的,只是后来被当地人排挤的实在混不下去,这才被迫回了港岛。

所以,孟波自然懂日文,而肥波则是这孙子随口给茅爱衣取得外号。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虽然有些粗俗,但还蛮恰当的,茅爱衣的身材确实比较顶。

「八嘎!你找死!」当着杜蔚国的面被如此羞辱,茅爱衣的脸颊瞬间殷红如血,她被激怒了。

茅爱衣可不是嘴炮,喝骂声中,小太刀已然脱鞘而出,化作一道凄厉的寒芒,毫不留情的朝着孟波的脖子劈了过去。

她这一手在东瀛还有个响亮的名头,居合斩。

因为她用的是不到一米长的小太刀,攻击距离虽然短了些,但是拔刀的速度却更快。

迅若雷霆,这一刀如果劈实了,孟波必然人头落地。

「扑街!肥波,你母老虎,你特么疯了你就要杀人啊!」

好在孟波也不是泛泛之辈,这家伙天赋异禀,身手不是一般的好,反应也快。

他的身体猛地后仰,间不容发的躲过了这断头一刀,同时游鱼般的向后退去,嘴里也没闲着,哇哇乱叫。

「八嘎!」

茅爱衣是典型的人狠话不多,只骂了一句就没话了,手里的小刀却挥得密不透风,一刀紧似一刀。

刀刀直指孟波的要害,她是真动了杀心。

孟波的身手虽然不错,但他的大部分本事都在枪上,算是个顶尖的中程射手,体术这方面,终究是他的弱项。

江湖上始终流传着一个说法,争论不休,五步之内,刀比枪快,这绝对是扯淡。

事实是五步之外,枪比刀快,五步之内,枪又快又准。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眼下这种情况,倒是适用这个说法,茅爱衣的刀太快也太狠了,都特么砍出虚影了,快到孟波根本没机会掏枪。

他的枪就藏在后腰,一把经典的银色的史密斯威森m口径左轮。

不过在茅爱衣山呼海啸般的攻势下,孟波根本就倒不出手,更没机会口花花了。

茅爱衣已经砍红眼了,孟波左支右绌的顾头不顾腚,处境岌岌可危,随时都可能丧命。

孟波并不是自己过来的,他还有两个同伴,一男一女,都挺年轻,也挺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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