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这个事儿,一定程度会打击财产私有制,这是和人性在斗争啊!
“另外,国初的创业君臣们办事都比较利索,上命下行,也畅行无阻。因此可以实行均田、限田和均税赋之法。”
朱和墭顿了顿,又道:“但是只有均田、限田,而不为国家留足地权之利,也是不利于长久发展的。所以孤家的平均地权不仅要均当今之田,更要将地权增益的最大一份,留给将来的朝廷。这样将来的朝廷,就不大会出现岁入不足的困境了。
具体来说,就是均一部分,留一部分.....均出去的土地,都是远离大邑名城,将来升值空间不大,而且也不在朝廷和官府眼皮底下,很难管控的土地。
而留下的土地,都应该集中于大邑名城极其周边,将来可以用来扩建城市、发展工商的土地。这样未来的国家,就能获得土地增值的权益。也就有了足够的财力可以造福百姓了!”
这招说穿了就是“土地财政”!
乍一看似乎不是很“正确”,但实际上不仅后世的中国大发展靠这一手,就连美帝当年的大发展也离不开“土地魔法”——美国人当年修铁路、挖运河,甚至修建国家驿道,都用过“土地魔法”。在开发大西部的时候,也用过放地换移民的招。
而为了修建铁路,美国的各级政府更是前前后后向铁路公司发放了几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这样的大手笔......只能说当年的天选之国,真的是家大业大啊!
“而建立华夏千年之根基的第三策,则是建立天朝!”朱和墭紧接着又毫无保留地抛出了自己的第三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