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朱和墭的说法, 因为明朝中后期以来的吏治败坏、士大夫无德和大明朝廷自己的种种不当,使得天下土地占有情况出现了极大的混乱。官田、卫所土地被大量侵占,民间粮户又将土地进寄到藩王、士大夫名下以求避税。还有大量的土地被隐没, 没有被记录在案。
而满清入关之后,又对敢于反抗其暴政的士大夫和豪杰之士大肆屠戮, 使得抗清壮士们的土地被剃发降清的顺民和无耻士大夫所瓜分。
鉴于以上原因, 监国明王认为现在的土地占有情况是不公正和不公平的, 因此必须推翻重分!
其次,由于明末以来的动乱和满清治下实行的更名田、沿海迁界和圈占旗地等政策,使得如今新大明境内的土地所有情况非常混乱。许多人占有着不属于他们的土地,时刻担心被原主夺走, 因此不能安心生产。所以也有必要进行重新分配, 以彻底厘清产权。
最后,当然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通过均田制可以极大的抑制兼并!
新大明其实也允许兼并,但不能允许广泛的和不受限制的兼并!
所以在均田完成后,新大明国内的土地会分成“均田区”和“公私田区”,前者由宗族或是村庄集体持有,不得转让!
均田区内的土地将会占到整个新大明耕地总数的大半,这部分土地会用来保障国家基础的税收、兵役,还有中下层人民有田可种,有房可住,有饭可吃,以及他们的孩子有书可读。
公私田区的面积并不小,只是其中的可耕地占比不高,这些土地可以是官有的,也可以是私有的,允许转让。
但是其中的私有土地,包括皇家、儒门、佛门和道门拥有的土地,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免除税收。当然了,由国家拥有,但是给皇家或儒门使用的土地除外。
另外,大明朝廷还会在适当的时候开征针对这些土地及其附属建筑物的遗产税!
而在这本《均田论》的最后,还相当语重心长地告诉读者,土地和财富的过度集中,必然会造成底层的绝望和上层的腐朽。而且垄断了大量土地和财富的上层多半也会垄断权力,这不仅会封杀底层的上升通道,而且还会把税收负担都转移给下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