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舞池边灯光暗淡的台阶上,坐着一个扎着马尾的女生,穿着t恤,宽大的工装裤,匡威休闲鞋,背上还背着一个吉他盒,像是个流浪艺人。
“为什么叹气,他们唱的很难听吗?”
杜卡从桌上拿过两瓶啤酒,也在台阶上坐了下来。
女生愣了下,回头看了看他,
“你在跟我说话吗?”
“是的,他们唱的怎么样?”
杜卡打开一瓶淡啤递了过去,只是看到对方的脸时,他也愣了一下,只觉得很熟悉,但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谢谢!他们唱的还不错,不过再认真一些,可以唱的更好。”
女生拿着啤酒说道。
杜卡抿了口瓶啤酒,盯着女生的脸多看了几眼,金棕色头发,白皙漂亮的面孔,像个邻家小姐姐,确实眼熟,但叫什么名字,打死他也想不起来。
“你是因为这个叹气吗?”
“是的,能在好莱坞酒吧当驻场歌手,机会非常难得,如果他们能坚持下去,认真一点,就有机会被唱片公司的人看中,他们这样我觉得很可惜。”
女生轻轻说道。
杜卡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在好莱坞附近酒吧驻场,除了赚钱,还有一个极大的好处,这里的星探多、经纪人多,其中包括影视方面的、模特方面的,以及音乐公司方面的专业人士,他们常常会在这里喝酒谈工作,偶尔来搜罗人才。
在这里当驻场,甚至当服务员、舞女,如果自身条件不错,遇到一个伯乐,就有很大机会出人头地。
有传言说,如果在酒吧工作一年也没有被人看上,后面被人看上的概率很小,不如早些回家生孩子。
就像杜卡,他在酒吧干了四个月,前后收到了六位经纪人的名片,包括影视和模特,劝他下海,只是他没答应。
而在酒吧驻唱这个乐队,来了快一年也没有被人选中,不止态度有问题,实力也有些不足。
“小姐,你说得对,另外介绍一下,我叫杜卡斯金,这家酒吧的老板,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杜卡说道。
“啊,你是酒吧老板?”
女生愣了下,盯着他上下打量。
“怎么了,我不像开酒吧的吗?”
杜卡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