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克夫人正在时装周看着t台模特秀,估计老爹的银行卡要透支了。
约翰带着海因里希出国,海因里希也是个天才,他在五年级就学会幻影移形。
加上德姆斯特朗没有什么踪丝之说,他干脆直接坐着门钥匙来到美利坚,再用幻影移形来到格雷克山顶。
约翰戴上面具,长袍被吹拂的山风打得猎猎作响。
不一会儿,他们就看到一匹天马向着他们所在的方向过来。
天马背对太阳,宛若从天空降下的太阳之子。
在马背上,金发碧眼,笑容爽朗的男生金发飞扬,落下后向约翰跑去。
“强尼银手阁下,我没想到你会来找我。”
金·勒迪斯雷,曾经银手强尼专卖店的假期工。
他看到自己曾经的老板,那是惊喜异常。
本来他想要这个假期回去继续打工的,奈何世界杯将近,他又恰好得到门票。
约翰看到他,声音中藏着笑意,说道:“金,虽然你离开银手强尼,但我依旧会将你视作朋友。”
“阁下,这是我的荣幸。”见识过约翰的实力,金露出一口大白牙,笑得有些晃人。
他将目光转移到旁边的海因里希身上,伸出手来,热情地说道:“金·勒迪斯雷,伊法魔尼学生。”
海因里希苍白的脸只是抬了抬眼,并不打算握上去。
可就算是这样,依旧没有打消金的热情,他直接抓住海因里希的手,不顾对方眼中的嫌弃,热情握手。
海因里希用力挣脱,然后非常嫌弃地用手巾擦着手。
约翰将一切收入眼底,对金眼中那一点笑意也都没有放过。
“看上去浓眉大眼的,没想到是个腹黑。”腹诽一句,约翰也算让两个人正式认识了。
他一直相信一句话,年轻是最大的资本。
所以约翰培养的对象中不乏类似纳威、珀西那样的学生。
金·勒迪斯雷也是他的培养对象,这位临时工同学在银手强尼期间,就展示出了自己独特的天赋。
对炼金层次有着深刻的理解,同时还有着很强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