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是个糊涂又明白的人,性格活泼开朗。
糊涂是她痴迷张倚春,虽明知丈夫是个吃喝嫖赌的草包绣花枕头,对她也就那么回事,却仍爱恋不改,和后世的狂热粉丝小受有相似处。当然,这和这年头讲究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观念也有关。既然成了张家媳妇,她就得接受丈夫的缺点。
说她明白是她很明白张家的事到底谁说了算。
别看张倚春是张家唯一男根,是拥有张庄的庄主,又坐镇张家,而张倚慧嫁在外。实际上张倚春想作主而能作主的事极少。张庄人,除了跟着张倚春混饭吃的几个混混,没几个听庄主的。
这会她也明白该听谁的。所以也不管丈夫阴沉沉的脸色,拉着闺女,笑着向赵明月一招手:“小孩子不掺和大人的事。来,咱们走。”
至于过后丈夫会找她算账,她怕,但也不是很在乎。
她很清楚:就张倚春那两下子,十个绑一块儿也不是大姐的对手。只要大姐在,丈夫就不能把她真怎么地。或许也正是因为大姐,她才能不被丈夫休掉。退一步说,若大姐真出事了,那她在张家的日子也到头了。同样也就无所谓丈夫不满了。
走到大姐身边,张氏摸摸小侄女的小脑袋,微微叹了口气:“这也是个不讨爹喜不受爹待见的。”
李氏趁机好奇地就近打量着引起这场大风波的祸首赵岳:“这就是妖孽?这么一个粉雕玉琢般的漂亮可爱宝宝会是妖孽?真是搞笑。还有比这个更搞笑的么……
爱笑的李氏忍不住笑起来,就突然发现赵岳也笑了,冲着她笑得……极开心……似乎表露着亲善和一丝丝欣赏。
瞎想什么呢?这么小的孩子会懂得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