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个人事件个别事件就闹得沸沸扬扬风起云涌破坏统治秩序,甚至动摇危及到执政根基。这是正常的必有的政治意识形态和统治手段。
但也因此,一个国家一旦腐朽了,当官的把耍权残民和纵情**享乐当理所当然的权力和事情,官腐吏暴、官官相护,上下联手耍权肆意妄为,小老百姓就只管倒霉再倒霉了,有冤无处申,自己反抗,国家还不准,会以武装暴力凶残无情镇压掉,小民就只能痛苦磨难无尽,有的受了。愤恨积累到一定程度,一有契机就会引发群起造反。
王朝更替就是按这个规律自然而然发生的。
一帮肆意腐朽的当权者、既得利益者随王朝毁灭了,新国成立,清风一阵子,然后迅速陷入腐朽进入下一轮循环。
所以,民主、共和、权力制衡什么的政治形式就在万民维权意识日益觉醒后的压力下出现并慢慢形成新式国家体制。
美国的民众合法持枪法案也是基于民众要求自己拥有以武器合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当时的北美开拓者,民众持枪自卫是习惯,成了传统,联邦国成立,在民众强烈呼声和压力下,在那个特殊时期特殊的社会形势下形成持枪法案,当,官肆意以公权迫害侵夺小民利益时,民众有权拒绝,更有武器能当场有力反抗侵犯。
民众能合法持枪,这造成不少社会问题,但就此事本身来说却是一种社会公平、民权进步。
守法者、好人,都没枪,连水果刀都不准带,而坏蛋则刀枪都有,犯罪时明确知道要弄的对象不可能有武器威胁到自己,可以有恃无恐随便侵犯,好人毫无反抗能力,轻易被侵犯,甚至当场死了,警察才呼啸着来了,收尸,侦察捉拿惩罚犯罪,甚至数天后几个月几年后才发现案件尸体都烂得不能辨认了,现场被风雨全破坏了,案件无法侦破,又一桩警察习惯了的悬案,不了了之。这也太这种社会管理模式难道就是正常的,合理的,最好的?
当统治**,社会治安混乱时,持枪法案更具有积极意义。至少它是一种反抗权力和精神宗旨。
不能我是好人是守法公民就得默默承受生在糟糕社会的代价,可以被公的私的各种黑恶势力以武器肆意侵害啊。
那才是没人权,不公平。
任何事都有利有弊,不能以偏概全否定持枪法案的积极意义。
对北宋统治者来说,自然不知后世居然还有国家允许民众能持枪对抗官方,也不会有民权这种观念。
草民就是用来剥削、愚弄、践踏的,否则何来的当权享受?怎能体现权力威风?岂能维护草民的合法反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