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正式签约!(3 / 4)

他并没有插嘴,而是饶有兴味地看着张玲玲,想听听公司对于自己这首歌是怎么安排的。

“所以,我们为你的这首歌制定了这么一个计划。”

“这首歌因为是签约之前创作的,是属于你自己的私有版权,但为了表明公司对你的看重,和展露我们的诚意,这首歌在网上的所有收入都归属于侃哥你个人所有,公司将不会和你进行分成!”

张玲玲的话让江侃大为吃惊!

他这几天都在研究夏国关于歌手的经济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般的签约歌手发歌,由公司负责宣发和推广。

凭借下载或是其他途径获得的全部收益,由词曲作者+歌手和公司按比例分账。

一般的新人歌手,如果是一点名气都没有的素人,那就是二八分账——词曲作者+歌手二,公司八。

词曲作者和歌手的分成比例看各自的名气、实力和为这首歌的最终成绩做出的贡献进行分配,一般来说如果是新人+曲爹,那词曲作者拿大头。

如果是歌手自己把一首并不怎么经典的歌给唱红了,那自然是歌手拿大头。

随着歌手名气的增加,咖位的提升,“二八”这个比例也会逐渐地升高,歌手能拿到的会越来越多。

但不管怎么说,都是公司拿大头,歌手拿小头。

毕竟公司要把一个歌手从默默无闻,捧成无人不知的大歌星,买歌、培训、录制、宣发、推广、销售、销售渠道的费用、经纪人费用、助理费用、出行车辆机船、住宿、餐饮、个人形象包装、人设打造、媒体宣传、网站推广、app推荐位购买、甚至是如《我是xx》这类综艺的上台费……甚至以后的演唱会的场馆联系、舞美灯光、乐队出场费、售票系统、安保费用、伴舞费用……

有几样不是以“万”、“十万”甚至“百万”为单位的支出?

这些都得公司来出。

总体加起来,说是几百上千万都少了。

公司的市场推广与宣发、销售渠道,那都是公司以“亿”为单位的庞大资金,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才辛苦建立起来的,没有哪个个人能够玩得转这一点。

这样一个国内第二,世界第五的公司来捧人,还比不过一个一点名气都没有的纯新人自己瞎搞胡搞?

歌怎么发?什么渠道?推广资金准备了多少?

不说别的了,光一个有档次点的音乐网站,首页广告费用一天几十上百万,你准备了几百万?

不宣传?不好意思,以十万首百万首为单位的歌曲库里,你就是沧海一粟,你歌的质量再好都不会有人知道有它的存在,多少天才怀才不遇?

靠自己卖唱?要是没有小飞燕这个大主播巧合的帮忙,一天能让几个人记住他?

个人的力量想要红,绝对是比不过大公司的能力和效率的。

公司付出那么多捧红一个人,也是不可能还让歌手来拿大头的。

当然,如果你已经是如mj、周董这样的超级巨星了,那自然也就有了强大的议价能力,想拿五成六成七成八成都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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