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哥,合同帮你谈好啦!”
次日,江侃正在食堂里端着一个装满饭菜的餐盘寻找空位,便看见手里握着那个贴有hellokitty贴纸的平板电脑的张玲玲快步朝着自己走了过来。
她的另一只手上还拿着一个三明治,看上去蛮素的,想来就是她今天的午餐了。
“哈,辛苦你啦,具体是怎么个情况?”
江侃对自己的经纪人是越发地满意了,她不仅专业素质过硬,谈判能力出众,更重要的是——她一心为了手下艺人作想,非常懂得维护自己客户的利益。
“你听了一定会高兴的,先看看?”
两人找到了靠角落的一个空桌,坐了上去。
“让我看看……嗯……签字费50万元,每年代言费100万元,签约时长为三年,可以啊小张,这比我预料中的好太多啦!”
和地球的行情不同,夏国的文娱行业非常发达而正规,各类艺人也是数量众多,商家们在有着充足的备选明星的情况下很少进行内卷,一般都不会将代言费用开得过高,久而久之,也形成了一套比较健全的相关机制。
三线明星代言费一般是50万元每年,二线是100万,一线200万,巨星500万以上,而签字费则一般是每年代言费用的20%左右。
这些是给明星本人的费用,而如果是和一有签约公司的明星,给公司的部分会由品牌方单独与其谈判,不过一般来说也是象征性地给出明星所得待遇的50%左右以感谢他们对该明星的培养。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如此,而是会根据歌手的知名度,品牌方的行业、知名度、地位与分布位置而上下浮动,但总的来说基本如此。
所以张玲玲为他争取到了一份超出了二线标准合同不少的待遇(指签字费部分),江侃还是非常开心的。
“这还没完呢,他们还提出了一个会让你非常感兴趣的条件,你一定很想听一听!”
张玲玲一边小口地咬着三明治,一边伸出手在江侃握在手中的平板电脑上滑动了一下,翻到了第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