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杂志社已经濒临倒闭, 人都走得差不多,去前台那里报出程小七的名字时,前台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程小七他,他上个星期就被开了啊。”
宁微尘“因为裁员吗”
前台不敢对视眼前这两位顶级帅哥, 红着脸摇头说“不, 裁员是三天前才开始的事。程小七是因为抄袭被开除的。”
叶笙愣住, 抄袭故事大王抄袭
前台叹息一声“说起程小七啊,程小七在我们这里还挺出名的。”
“程小七初中都没毕业就出来工作,本来是在仓库当搬运工的, 工作了大概五六年, 有一次社长去仓库, 无意间看到他在那蹲着看书,看他那么喜欢文字, 就让他进杂志社当了编辑。不过我听编辑部的人说,大家都不太喜欢他。”
“确实不喜欢啊。”一个穿着裙子, 打扮时尚的女人走了过来, 她涂着鲜艳的口红, 厌恶道“你是没跟他共过事, 我怀疑他一个月洗一次澡,隔得老远都能闻到那股发酸发臭的味道, 恶心死了,搞得我上班的心情都没了。”
她旁边的短发女人笑得东倒西歪, 推了下她手臂“夸张了啊, 不至于一个月洗一次,但他一个月换一件衣服是真的。”
一个男编辑跳出来道“程小七刚进公司的时候我套过他的话。听说他一出生, 他妈就不要他了, 他爸醉酒后从楼梯上摔死了。这叫什么, 天煞孤星啊克父克母。”
他旁边的人恍然大悟“我就说怎么咱们杂志社前些年好好的,今年就要倒闭了,原来是招了这个煞星。”
“哈哈哈哈哈哈。”
“你们够了啊”
男编辑轻蔑道“我是真的觉得,老板让一个初中没毕业的人过来当编辑,脑子有点进水。程小七字都认不全吧。”
女编辑说“不是我歧视啊。我是真的觉得小时候没爹没妈的人,性格一定有缺陷。有个句叫什么来着的,哦哦,原生家庭不幸福。童年不幸是很可怜,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她旁边的人点头“对,我很同情他,但我真的不想和这种人做朋友,也不想和他做同事。”
男编辑不屑撇嘴“我看同情都没必要,这不活该的吗。一个赌鬼父亲养出一个小偷儿子。要我说你们女生就是太善良太会共情了,程小七这种人不值得。”
“事实证明,一个人的素质和财富某种意义上是呈正比的。这不是我的偏见。”
他们说说笑笑好一会儿,对于那个初中毕业,家庭不幸的前同事。
发表每个观点前,都要自认高素养地来一句“我不是歧视”,结果字里行间都是歧视和偏见。
很快,他们的聊天很快就停了下来,一个个腆着脸,去攀结宁微尘和叶笙。
男编辑视线落在宁微尘腕上的手表上,移都移不开,他陪笑道“哎呀,两位帅哥,你们找程小七干什么啊,程小七看起来不像是会认识你们的样子啊。”
宁微尘露出一个礼貌疏离的笑来“我们找他有点事,想知道他现在住哪”
男编辑说“哦哦,他啊,他现在住在长明公馆。不过程小七上个月工资没领到,身上一分钱没有,付不起房租可能早就卷铺盖滚回老家了吧。”
宁微尘道“可以跟我讲讲程小七抄袭的事吗”
男编辑“当然可以当然可以。”
他旁边的人眼神放光,插嘴道“帅哥,你这块手表哪里买的。”
宁微尘笑道“不太清楚。”
那位男
编辑却很激动“这表应该不便宜吧,我一个姑姑在苏黎世旅游的时候,给我拍过类似的,说这种表要七位数。”
另一位男编辑不爽地挤开他“
别丢人现眼了你工作一辈子,可能都买不下人家手表的一颗机芯螺丝”“我我就问问不行吗。”刚刚对程小七各种清高批判的人,现在涨红了脸。
旁边的几位工作人员也都围了过来,非常热情淳朴,眉开眼笑。
“帅哥,我知道程小七抄袭的事,我来跟你们说吧。”
一位女编辑主动说。
“市里最近新推出了一个新电台节目叫小嘴讲故事,电台打算和我们杂志社一起搞了个征文活动,面向全市征稿一些离奇故事,价格都开到了千字一百块钱。社长说,这一次活动,我们编辑也可以投。大家都积极踊跃地参与。”
“不过知道程小七要投稿的时候,我们都当笑话看的。他这人连字都写的歪歪扭扭,哪里可能写出什么好故事。”
“对。”男编辑挤眉弄眼,洋洋得意说“程小七还想瞒着我们偷偷投呢,结果被我发现了。笑死我了,丢脸丢大发了吧。”
“其实程小七那人贼没意思,一天到晚不是在发呆就是神游天外,想看他恼羞成怒都看不出来。”
“他居然还怕我们偷看他好意思写怎么就不好意思让人看呢”
“是啊,他不让我们看,结果第二天公司就贴了通报批评。程小七这个贼偷了别人的稿来投哈哈哈哈,亏他还在报社工作,最基本的职业素养都没有。”
“偷的小胖的稿吧,好像是。”
“没错,小胖和他住一栋楼,倒大霉被程小七偷稿。幸亏小胖提前把怪诞都市的全文私下投给了部长,否则真是有理说不清”
叶笙听到这里,伸出手拽了下宁微尘的衣服。
宁微尘偏头看他,看了好一会儿,才偏头对众人笑道“能给我们看一下怪诞都市吗”
“没问题,没问题。”
众人心里丝毫不把他们当外人,上赶着讨好这位富家公子。
很快他们拿出一个文件夹过来,说“除了程小七偷的那一篇棺中棺外没被收录进来外,小胖的稿都齐全了。”
宁微尘翻了下文稿,就把它们递给了叶笙,怪诞都市收录了一共八篇文章。
春城
人头气球
臃肿
负尸
我在你床下
踮脚走路的人
人体含水量百分百
地狱房东
叶笙一看到目录的就知道,这些故事应该都是程小七住在长明公馆时,依照形形色色的邻里来写的,每个故事对应一个租客。
宁微尘忽然淡淡道“哥哥,你先看一下春城,我觉得情况好像比我们想象的要糟糕。”
叶笙把文件翻到最前面,看着启篇那用钢笔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写出的故事,越读脸色越冷。
春城
有句诗说暖风熏得游人醉,我觉得淮城的春天就很符合这句话。
一到春三月,百花齐放。桃花、杏花、樱花、迎春花、玉兰花,姹紫嫣红,争奇斗艳,点缀城市的各个角落。
花的香味融合在风里,沁人心脾,好像能洗干净人的一切疲惫和伤痕。
细密的花粉吸入鼻腔,沿着咽喉管进入身体,有点痒,有点疼,像是春天的种子在体内埋根。
我那时初到淮城,
还不知道。
原来在这座春城,一个人从埋下种子到发芽,只需要三天。
看完这段话,叶笙的脸色瞬间变得极其难看。他之前只觉得城市的白天诡异,现在闻着空气中那股馥郁温和的花香,肺腑翻涌,一阵反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