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凡有后世的记忆不假,但他的记忆也仅限于知道稀土催化剂是可行的,具体到催化剂的成分,溶剂的选择,合成过程的控制等等,涉及到的技术非常多,他不可能都了解。
要想搞出一套新工艺,并实现量产,光靠几个公式是不够的。他必须找到几个专家,拿出足够多的时间来做这件事情,这就是他必须要动员廖德荣参与这个项目的原因。
从正常的程序来说,他的确是应当与化工设计院签一个协议,把一笔钱打到化工设计院,再由设计院把廖德荣派到沧化公司去,这就属于“符合规定”的做法了。
但是,如果他真这样做了,设计院就算派廖德荣去,也不可能给廖德荣发太高的报酬,充其量就是发点奖金,一个月二三十元那种,没准还要考虑一下平衡问题,也就是还得安排几个无关人员一块去,干不了活,却要拿同样的奖金。
高凡倒也不是心疼这些钱,而是这样一来,廖德荣就没有啥积极性了。别人不干活也能拿钱,他又何苦那么卖力呢?
当然,如果廖德荣是那种兢兢业业一心只想做工作的人,没准给不给钱都能好好干。但高凡与廖德荣聊了几句之后,就明白此君绝对不是什么任劳任怨、不计报酬的人。
或许老廖年轻的时候还有一些热血,但在人浮于事的单位上混了这么多年,再多的热血也都放凉了。
要调动廖德荣这种人的积极性,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给钱。或者说得冠冕堂皇一点,要充分体现出他们的价值,要让他们活得有尊严……
在后世,这种事情是比较容易解决的。其实,只要再过几年,科研单位就会开始接受课题个人化的方式,也就是科研人员可以自己去接课题,课题经费交足国家的,留足单位的,剩下就全是科研人员自己的。
虽然从制度上说,课题经费也是要专款专用的,但有些事是大家都懂的,也不必明说了。
省化工设计院现在也有一些纵向和横向的课题,是挂在几位大老名下的。高凡曾向周晓芸了解过,这几位挂名的大老,有一定的经费支配权,能够在规则默许的范围内报销一些个人支出,但额度非常有限。总体来说,这些课题是属于整个设计院的,需要讲究一个利益均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