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源点点头,“那时候你爹去求袁天罡,袁天罡让你爹去求百家米。你太小,你爹生怕你养不活,为表诚信,就抱着你,一家一户的求米,求一家跪一家,足足讨了一万家。
用万家米熬粥,靠着粥糊糊,愣是把你给养大了。”
秦墨心里不是滋味。
老秦多骄傲的一个人,为了他什么都能做。
书里面写,有一次,他带着程大宝兄弟,跟尉迟家小子干架,后面被偷袭干昏迷了,他爹提着刀就去尉迟家了,把尉迟信雄打的在床上躺了三天。
难怪尉迟信雄那家伙每次看到他都咬牙切齿的。
原来根源出在这里。
看了几章,合上书页,“老爷子,这礼物我很喜欢,不错,笔力渐长啊!
不过,这书名起的太狗了吧?”
“不会啊,爷觉得这书名才能够凸显你的特点。”
秦墨愣了愣,算了,憨婿就憨婿吧。
之前是为了保命才装憨,后面发现装憨的好处后,倒也习惯了。
憨是保护色,不是本色。
老爷子主动替他背书,倒是一件好事。
当百人千人都这么认为,假的也成真的。
憨,没什么不好的!
“不过,老爷子,你这故事也太记实了吧?父皇那边......”
“放心,里面还是有点春秋笔法的,这个爷比你懂!”李世隆也很高兴,总算是被秦墨认可了一次,顿时干劲满满,“没什么事你先走,爷要创作了!”
“我都回来了,还怎么写?”
“我打算单独把你打南番跟打倭州的事情写成单行本,让歌剧院那些人排成戏。
你之前弄得那个白蛇传,梁祝,排练之后都非常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