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总有人受不了这种程度的劳作。
他们干的都是最累的体力活,虽然吃得饱,但却没有油水。
每天都有人累垮,也有人一想到自己还要做二十多年,就觉得恐怖。
不多时,林克的身边已经围满了人,曾经这些人都是他的朋友,甚至是他的长辈,此刻他们卑微的就像是脚边摇尾巴的狗一样。
这给了林克极大的满足感。
这一刻开始,他觉得这些人太脏,太丑了。
距离他太近,回让他身上也沾染上这些贱民的臭味。
“离我远一点,不要碰我!”林克一脚将一个昔日欺负他的人踹翻在地,“在碰我,踢死你。”
而被踹的那个人,不仅不敢说什么,还吓得跪在地上,“对不起,林大人,对不起......”
林克厌恶的瞪了他一眼,便有人蹲在地上,将林克锃的脚放在自己的肩膀上,然后用自己的衣袖将他皮鞋上的灰尘擦拭干净,“林大人,把我也带走吧,我给您当奴仆,伺候您!”
“你配吗?”林克一脚将眼前这个人踹倒,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做,或许是看到这些人,就想到自己死去的父亲,就想到了这些日子的种种。
他厌恶这些人,不想再跟这些低贱的人有任何的往来,就好像粘上这些人,会降低他们的身份。
那个被踹倒的人很快就被其他人给挡住了,“我,林大人,我很聪明的。”
“林大人,你看我身体这么好,如果把我带走的话,能帮你干很多活!”